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保护私人权利为核心内容的传统权利观在保护环境上存在缺陷。经过近半世纪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环境权被国际社会公认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各国根据国情不同采取不同的环境权法定化模式。我国应当在宪法中明确规定环境权,将环境权在环境保护法中具体化,并加强民法、诉讼法和刑法等配套法律制度建设,保证公民环境权真正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