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老龄化在中国虽然“新”,但是其速度通过国际比较可以发现非常迅猛。按照联合国的标准,中国2000年左右进入老龄化社会,由于城市化不完全、城乡经济不均衡、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的原因,我国的有效供养老年人的劳动力更加不足;理论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主要问题是呈现出居民逐渐地“高消费和低储蓄”,即所谓第一人口红利的迅速消失,这对一个经济体的居民储蓄进而形成投资和经济发展非常不利;但对比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不同年龄群体和消费可以发现中国老龄群体的消费并没有呈现“高”消费的特点,这让未来中国的内需也就是居民的整体消费蒙上一层老龄化的阴影。
幸福的“烦恼”:中国老龄化进程及国际比较
社会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可谓是社会的幸福的“烦恼”。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开始进入老龄化,而在2000年,发达国家65岁以上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4.3%,老龄人口抚养比达到21.2%,世界平均水平需要到2050年左右才能达到这个水平,因此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4%或老龄人口抚养比为20%视为该地区或者国家深度老龄化的标准;预计在2035年左右,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比例达到21.2%,因此把一个国家和地区65岁以上老人人口比例超过20%视为进入超级老龄化。
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发展呈现出起步虽然较晚,但是发展较快的特点。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和联合国标准,中国在1995-2000年间进入老龄社会,相对西方国家晚了近50年。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在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急剧下降,根据联合国2011年的人口展望项目中等出生率预测,中国约在2025-2030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仅用25年,相比西方国家速度更快;而中国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则以世界最快的速度与西方国家在2035-2040年左右同期进入,期间仅用10年。如此快速的老龄化是比较惊人的“幸福的烦恼”。
更为严重的是,对比发达国家和地区,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已经达到将近10000美元,其他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进入时人均GDP都在5000美元左右,而中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俗语说“未富先老”,这更加重了社会老龄化的严峻性。
老龄潮的经济、社会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是学术和社会各界有共识的,可以列举几项分析如下:
1.整体社会劳动力供给的下降,也就是有效劳动力供给的不足。短期看,直到2030年左右中国劳动力人口会下降2个亿左右,老人的增加伴随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将会出现3个甚至2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这对我国劳动力的供给、生产、纳税都有不利影响。进一步考虑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完善,劳动力人口中还需要剔除在校生、失业人群、城乡低收入人群和提前退休人群,会带来我国劳动力供给的极大挑战。
2.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挑战。我国目前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按照现收现付制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对风险的要求敏感性高,其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较稳定的缴费来源和基金筹备,而老龄化是社会保险现收现付制下面对的最大风险。劳动力作为基数的缴费人数减少而老龄人口作为基数的领取待遇人数的不断增加,会使得社会保险体系尤其是基金的可持续性打上问号。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高于劳动力人口,这也是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有不利影响。
3.居民储蓄的急剧下降,所谓第一人口红利消失的理论基础。如果社会人口比较年轻,则收入相对较高,消费相对较低,因此推动整个社会的储蓄率较高,则投资水平和资本形成率维持高位,对经济发展有利;当老龄化到来后,老年人收入低,消费高,储蓄率低,则老年人越多,对社会的资本形成和投资越有不利影响。这就是理论上“第一人口红利消失”的主要依据。现实当中,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普遍上涨,逢年过节返乡高峰后城市“招工难”,“用工荒”等社会问题就是老龄化的冰山一角。
中国老龄群体消费特点及国际比较
中国老年人口是不是如学术上研究的那样消费较高?对于这个问题,学术领域并没有统一答案,但是对比一些数据我们有理由提出中国老龄人口消费的一些特点。
根据代际转移体系(National Transfer Account)的研究数据我们制作了不同国家和地区2011年分年龄段的消费额度占当年该国总消费额度比例的数据(见图1)。其中美国、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情况比较类似,美国居民的消费峰值点在中年,69岁以后明显降低,德国(64岁)和日本(59岁)居民的消费峰值点在退休初期出现(以旅游消费为主),这种高消费能力持续到70岁左右才开始下降,瑞典居民到84岁之前还有一个消费能力的提升阶段(以医疗服务为主)。显然,老龄人口的消费能力在支持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在进入超级老龄社会以后的内需,由此推动就业和维持经济平稳发展。对比这些国家,中国的消费分布则成明显的差异,那就是10-34岁这几个年轻群体的消费较高,而老年消费则相对较低,并没有形成西方国家那样的老龄人口高消费。
如果我们按照儿童人口(14岁以下),劳动力人口(15-64岁)和老龄人口(65岁及以上)三个群体的分布计算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中国老龄人口的消费占总消比例只有不到10%,而德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都达到了20%以上,中国和韩国、台湾和巴西的消费结构比较类似。
我们认为,这种相似和差异可能和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类似巴西),也和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完善,老人们更多考虑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不能和不愿意更高消费有关,同时也和中国特殊的家庭文化传统有关(台湾和韩国类似中国的消费结构)。中国的年轻人在住房、教育上的投入明显占据了消费的主要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如图1所示,中国10-14和35-39岁群体消费比重较高的原因,明显一个群体处于教育年龄,另一个群体处于结婚购房年龄。而中国的老年人愿意或者说有意识去支持年轻的一代在教育和住房上的消费与投资,这些消费统计在年轻人身上而没有统计在老人身上,现实中也制约了老人群体自身的消费。 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背景下,内需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器,随着老龄化的深入,如果老年人群体的消费不能上升,则拉动内需将会压力更大。我们计算了未来中国老人消费的比例占总消费比例的数据并进行了国际比较,可以明显看出我国老人消费如果按照目前的消费结构发展的话,未来老龄人口的消费额度占消费的额度的比例将难以达到西方国家老人的消费水平,这对于拉动内需明显不利,“未富先老”如果再结合“不花钱已老”,将是老龄化社会对生产和消费的全方面的挑战(见图3)。
应对老龄化以及老年人口消费特点的政策建议
在执行“十二五”规划期间,要转变发展方式需要借鉴德国、日本的经验,中国要改变单纯追求GDP数量和增速的做法,关注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消费需求与可支配收入、消费与储蓄的关系,提高居民消费的GDP占比,与政府消费和投资消费和谐发展。这需要基于个人财务生命周期理论,制定与收入分配、基础教育、住房保障相结合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居民终生平滑消费指数,且向老年阶段倾斜,在确保国民老有所养的同时,通过老年人口的购买力带动中国产业发展和青年就业。
第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执行《教育法》,弘扬教书育人的传统文化,坚持教育资源公平享有的原则,做到学有所教。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及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将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纳入准公务员的管理体制,实行派任制和轮岗制,采取综合措施抑制重点学校和淡化幼儿精英教育,从公共政策和地方政府绩效的视角消除扭曲社会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名校社区”的滋生条件,为儿童和家长减负,包括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让孩子们在轻松、平等和快乐的环境中得以身心健康的成长,这既是培育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也是培育高科技人才的基础。
第二,保障民生要制定《住房保障法》,发挥国有土地的规划优势,做到住有所居。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城市规划中的住宅土地属于社会资产,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居民收入状况有计划的建设三类房产,即贫困人群的廉租房(政府定价)、经济活动人群的现价房(政策现价)、投资人群的商品房(市场价格)。住房保障政策应当鼓励经济活动人口在限定的年限内(15-20年)购买自住房,约占终生收入的1/3,用于居住和养老(置换老年公寓和购买老年服务),从而实现居民终生消费曲线平滑稳健,适度向老年倾斜,确保个人安全性和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保障公民健康要制定《卫生法》,弘扬治病救人的传统文化,做到病有所医。有研究显示,在职工医疗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只有将人均费用支出增长率控制在40%以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才能做到中长期收支平衡。我国《社会保险法》选择了医疗保险模式和医疗服务协议制度,产权明晰和交易成本低是运行医疗服务协议的必要条件。中国亟待依法明确医院的管理体制,公立医院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公立医院医生补偿以医疗保险基金为主(70%)、财政补偿为辅(30%,应当等同社会平均工资),按照公共法人的原则建立财务制度,为私立医院树立合理医疗服务的标杆。医疗保险基金属于参保人的准公共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医疗服务,参保人不是投资医院的股东,医疗保险基金不得直接进入医院基础设施预算。将建立和运行三医联动的医疗服务协议对话和管理平台,作为国家行政和地方行政的业绩指标,按照3:5:2的原则建立医疗卫生购买机制,即财政出资占30%,社会支出占50%,将个人支出控制在20%以下,彻底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可避免,不可逆转也不能推迟,这是幸福的烦恼。但从社会、经济的角度看,必须正视老龄化带来的系列挑战,积极应对。结合老龄化社会应对政策,必须出台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等政策,综合、全面的做好准备,这样微观上说我们国家的老年人才可以放心消费,安享晚年;宏观上说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才能更好地在“五位一体”的理念下协调发展。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博士后)
幸福的“烦恼”:中国老龄化进程及国际比较
社会老龄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平均寿命的不断延长,可谓是社会的幸福的“烦恼”。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开始进入老龄化,而在2000年,发达国家65岁以上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4.3%,老龄人口抚养比达到21.2%,世界平均水平需要到2050年左右才能达到这个水平,因此把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4%或老龄人口抚养比为20%视为该地区或者国家深度老龄化的标准;预计在2035年左右,发达国家65岁以上老人占人口比例达到21.2%,因此把一个国家和地区65岁以上老人人口比例超过20%视为进入超级老龄化。
中国的老龄化社会发展呈现出起步虽然较晚,但是发展较快的特点。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和联合国标准,中国在1995-2000年间进入老龄社会,相对西方国家晚了近50年。由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在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急剧下降,根据联合国2011年的人口展望项目中等出生率预测,中国约在2025-2030年进入深度老龄社会,仅用25年,相比西方国家速度更快;而中国进入超级老龄化社会则以世界最快的速度与西方国家在2035-2040年左右同期进入,期间仅用10年。如此快速的老龄化是比较惊人的“幸福的烦恼”。
更为严重的是,对比发达国家和地区,新加坡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已经达到将近10000美元,其他发达国家在上个世纪进入时人均GDP都在5000美元左右,而中国在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人均GDP只有1000美元左右,俗语说“未富先老”,这更加重了社会老龄化的严峻性。
老龄潮的经济、社会影响
老龄化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是学术和社会各界有共识的,可以列举几项分析如下:
1.整体社会劳动力供给的下降,也就是有效劳动力供给的不足。短期看,直到2030年左右中国劳动力人口会下降2个亿左右,老人的增加伴随劳动力人口的减少,将会出现3个甚至2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这对我国劳动力的供给、生产、纳税都有不利影响。进一步考虑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完善,劳动力人口中还需要剔除在校生、失业人群、城乡低收入人群和提前退休人群,会带来我国劳动力供给的极大挑战。
2.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挑战。我国目前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按照现收现付制为主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会保险对风险的要求敏感性高,其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个较稳定的缴费来源和基金筹备,而老龄化是社会保险现收现付制下面对的最大风险。劳动力作为基数的缴费人数减少而老龄人口作为基数的领取待遇人数的不断增加,会使得社会保险体系尤其是基金的可持续性打上问号。老龄人口的医疗费用高于劳动力人口,这也是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有不利影响。
3.居民储蓄的急剧下降,所谓第一人口红利消失的理论基础。如果社会人口比较年轻,则收入相对较高,消费相对较低,因此推动整个社会的储蓄率较高,则投资水平和资本形成率维持高位,对经济发展有利;当老龄化到来后,老年人收入低,消费高,储蓄率低,则老年人越多,对社会的资本形成和投资越有不利影响。这就是理论上“第一人口红利消失”的主要依据。现实当中,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普遍上涨,逢年过节返乡高峰后城市“招工难”,“用工荒”等社会问题就是老龄化的冰山一角。
中国老龄群体消费特点及国际比较
中国老年人口是不是如学术上研究的那样消费较高?对于这个问题,学术领域并没有统一答案,但是对比一些数据我们有理由提出中国老龄人口消费的一些特点。
根据代际转移体系(National Transfer Account)的研究数据我们制作了不同国家和地区2011年分年龄段的消费额度占当年该国总消费额度比例的数据(见图1)。其中美国、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的情况比较类似,美国居民的消费峰值点在中年,69岁以后明显降低,德国(64岁)和日本(59岁)居民的消费峰值点在退休初期出现(以旅游消费为主),这种高消费能力持续到70岁左右才开始下降,瑞典居民到84岁之前还有一个消费能力的提升阶段(以医疗服务为主)。显然,老龄人口的消费能力在支持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在进入超级老龄社会以后的内需,由此推动就业和维持经济平稳发展。对比这些国家,中国的消费分布则成明显的差异,那就是10-34岁这几个年轻群体的消费较高,而老年消费则相对较低,并没有形成西方国家那样的老龄人口高消费。
如果我们按照儿童人口(14岁以下),劳动力人口(15-64岁)和老龄人口(65岁及以上)三个群体的分布计算分析,结果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中国老龄人口的消费占总消比例只有不到10%,而德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都达到了20%以上,中国和韩国、台湾和巴西的消费结构比较类似。
我们认为,这种相似和差异可能和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类似巴西),也和我们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完善,老人们更多考虑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不能和不愿意更高消费有关,同时也和中国特殊的家庭文化传统有关(台湾和韩国类似中国的消费结构)。中国的年轻人在住房、教育上的投入明显占据了消费的主要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如图1所示,中国10-14和35-39岁群体消费比重较高的原因,明显一个群体处于教育年龄,另一个群体处于结婚购房年龄。而中国的老年人愿意或者说有意识去支持年轻的一代在教育和住房上的消费与投资,这些消费统计在年轻人身上而没有统计在老人身上,现实中也制约了老人群体自身的消费。 在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转变经济发展模式背景下,内需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器,随着老龄化的深入,如果老年人群体的消费不能上升,则拉动内需将会压力更大。我们计算了未来中国老人消费的比例占总消费比例的数据并进行了国际比较,可以明显看出我国老人消费如果按照目前的消费结构发展的话,未来老龄人口的消费额度占消费的额度的比例将难以达到西方国家老人的消费水平,这对于拉动内需明显不利,“未富先老”如果再结合“不花钱已老”,将是老龄化社会对生产和消费的全方面的挑战(见图3)。
应对老龄化以及老年人口消费特点的政策建议
在执行“十二五”规划期间,要转变发展方式需要借鉴德国、日本的经验,中国要改变单纯追求GDP数量和增速的做法,关注国内生产总值与居民消费需求与可支配收入、消费与储蓄的关系,提高居民消费的GDP占比,与政府消费和投资消费和谐发展。这需要基于个人财务生命周期理论,制定与收入分配、基础教育、住房保障相结合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居民终生平滑消费指数,且向老年阶段倾斜,在确保国民老有所养的同时,通过老年人口的购买力带动中国产业发展和青年就业。
第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执行《教育法》,弘扬教书育人的传统文化,坚持教育资源公平享有的原则,做到学有所教。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及提供相关公共服务,将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纳入准公务员的管理体制,实行派任制和轮岗制,采取综合措施抑制重点学校和淡化幼儿精英教育,从公共政策和地方政府绩效的视角消除扭曲社会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名校社区”的滋生条件,为儿童和家长减负,包括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让孩子们在轻松、平等和快乐的环境中得以身心健康的成长,这既是培育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也是培育高科技人才的基础。
第二,保障民生要制定《住房保障法》,发挥国有土地的规划优势,做到住有所居。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城市规划中的住宅土地属于社会资产,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居民收入状况有计划的建设三类房产,即贫困人群的廉租房(政府定价)、经济活动人群的现价房(政策现价)、投资人群的商品房(市场价格)。住房保障政策应当鼓励经济活动人口在限定的年限内(15-20年)购买自住房,约占终生收入的1/3,用于居住和养老(置换老年公寓和购买老年服务),从而实现居民终生消费曲线平滑稳健,适度向老年倾斜,确保个人安全性和社会和谐发展。
第三,保障公民健康要制定《卫生法》,弘扬治病救人的传统文化,做到病有所医。有研究显示,在职工医疗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只有将人均费用支出增长率控制在40%以下,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才能做到中长期收支平衡。我国《社会保险法》选择了医疗保险模式和医疗服务协议制度,产权明晰和交易成本低是运行医疗服务协议的必要条件。中国亟待依法明确医院的管理体制,公立医院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公立医院医生补偿以医疗保险基金为主(70%)、财政补偿为辅(30%,应当等同社会平均工资),按照公共法人的原则建立财务制度,为私立医院树立合理医疗服务的标杆。医疗保险基金属于参保人的准公共基金,主要用于购买医疗服务,参保人不是投资医院的股东,医疗保险基金不得直接进入医院基础设施预算。将建立和运行三医联动的医疗服务协议对话和管理平台,作为国家行政和地方行政的业绩指标,按照3:5:2的原则建立医疗卫生购买机制,即财政出资占30%,社会支出占50%,将个人支出控制在20%以下,彻底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不可避免,不可逆转也不能推迟,这是幸福的烦恼。但从社会、经济的角度看,必须正视老龄化带来的系列挑战,积极应对。结合老龄化社会应对政策,必须出台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经济发展和收入分配等政策,综合、全面的做好准备,这样微观上说我们国家的老年人才可以放心消费,安享晚年;宏观上说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才能更好地在“五位一体”的理念下协调发展。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