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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新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和运输,涉外侵权行为日益错综复杂,传统的侵权行为冲突规范逐渐暴露出其局限性。60年代国际私法学界出现了对传统侵权行为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高潮,而我国对此问题直到现在都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因此本文拟就对传统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的原因,软化处理的方式和对我国立法的借签作用三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学者对此问题的进一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