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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不断从沿海向内陆推进,内陆城市开发区的建设方兴未艾.根据国务院关于内陆及沿江开放城市的十条优惠政策,内陆及沿江开放城市均可兴办一个国家级开发区.自去年中央四号文件以来,已有18个内陆省会城市和6个沿江城市列为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开放城市优惠政策.经过一年多的开放实践,这些城市的开发区工作逐步起步.有的已形成一定气候,在今年5月,第一批武汉、重庆、芜湖等7个内陆及沿江开放城市的开发区被国务院正式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今年7月,国务院特区办又向国务院正式呈报了第二批13个内陆及沿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