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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越来越多的专利权人的重视。与此同时,专利行政执法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授予专利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层级限制过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行政执法范围过窄、执法手段过弱、执法中作出的决定执行过难。因此,建议从赋予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以及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查处专利侵权的职能,赋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涉及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调查取证权和对不履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停止侵权"处理决定的行为进行罚款甚至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等方面对专利行政执法制度进行改进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