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现行法律限制,律师调查权受到极大制约,妨碍司法正义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各地法院试行的“律师调查令制度”均缺乏法律依据,处于实践先行的尴尬境地。现阶段律师不可能享有强制调查权,但律师因客观情况不能调查取证时可以申请调查令。法院委托律师调查是合理的,律师是承担调查取证责任的合适人选。其他国家先进的立法经验可供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