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审批效率,实现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部门间协同互认和使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电子证照的领取方式、适用范围、查验核实、注销等方面作出规定,标志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内蒙古全面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