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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会计委派制对于高校的科学快速发展具有巨大意义,对于遏制会计信息失真,根治腐败,阻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而这也就需要会计人员与高校同时采取有效手法进行加强与完善。本文在这种背景下,首先分析了高校委派制会计独立性实现的威胁,进而探讨了强化高校委派制会计工作的实践对策。
关键词:高校;会计委派制;实践;加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隨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更多地参与社会分工和竞争,融入经济大潮中求生存和谋发展,是其需要面对和重视的问题。会计委派制就是国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的现象,为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着手,以改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核算和监督的外部环境,使之不依附本单位,独立行使国家政策赋予的职权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新型财务监督体制。高校会计委派制是高校在面对同样的局面,借鉴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试行的成功经验,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一、高校委派制会计独立性实现的威胁
凡讨论到委派制会计,就必须提到独立性的问题。独立性有三个词汇会不断的出现,即:Independence(独立)、Integrity(正直)及Objectivity(客观)。委派制会计在执行业务时必须抱持极高的道德准则,他(她)必须自主、诚实、不受他人控制及不被情感或个人的偏见所扭曲。委派制会计不仅要维持实质上的独立,更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性多靠委派制会计专业养成时的培训,而形式上的独立性则须靠准则制定单位与主管监理机构共同努力,制定合理明确的规章,创造一个会计从业人员乐于遵守的环境。有关如何确保独立性,由于各个高校环境不同,为了让独立性规范可以适用在每一地区高校,目前多采用“威胁与防护措施”的概念来阐明独立性的观念,以及委派制会计如何辨识对独立性的种种威胁,从而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消除威胁(principle based)。
威胁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自我利益威胁,是指委派制会计人员与高校会计人员之间若存有财务利益或因其他利害关系,彼此之间可能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产生自我利益的威胁;二是我复核威胁,是指委派制会计执行监督服务所出具的报告或所作的判断成为执行财务信息的查核或核阅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或者委派制会计曾担任高校的相关部门领导时,自我复核的威胁即可能构成;三是支持性威胁,若委派制会计成为高校立场或意见的辩护者,其客观性将受到质疑;四是人情威胁,若委派制会计与高校的领导或教职工,存有密切关系,可能因过度关注或同情高校的利益,而无法保持客观性;五是恐吓威胁,委派制会计可能受到高校相关部门的恐吓,以致无法保持客观性以及专业上的怀疑。
针对上述五大威胁,委派制会计必须随时警觉。当知悉有威胁且其对独立性影响为重大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以消除该项影响或将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如果无法有效消除对独立性的影响至可接受程度,委派制会计应拒绝执行客户的会计案件,以维护独立性。
二、强化高校委派制会计工作的实践对策
(一)委派制会计自身工作的强化
第一,高校所提供的任何服务都需经事前核准。所有委派制会计提供给高校的会计服务,都必须事先取得高校主管部门的许可。另外,委派制会计应注意自身的轮调。委派制会计对同一高校提供会计服务不得连续超过五年以上。合约期满五年时,必须停止签约。满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再对该高校提供会计服务。
第二,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委派制会计为高校提供会计服务时,应通知高校自身会计下列事项:所有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与惯例;所有已与高校管理阶层讨论的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内,所允许的不同会计处理、使用替代性揭露与会计处理的细节,以及自己所较为倾向采用的方式;其他委派制会计与高校管理阶层的重大书面文件。
(二)高校方面的促进措施
第一,落实委派制会计独立性检查程序。落实委派制会计维持独立性方面主要通过填写声明书、培训、申报投资组合以及监督四个层面来执行。一是声明书方面有两个:新进委派制会计加入高校时必须填写独立性声明书,作为违反独立性惩戒的依据;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填写“独立暨风险管理政策遵循声明书”,以确认其了解并愿意遵循独立性政策。二是培训方面主要有三个:新进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政策说明操作与相关程序的遵守;年度独立性政策的提醒;独立性新规定或电脑系统修改时的说明。三是监督方面。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必须对上述所有事项进行检查,尤其是高校的投资方面,独立性监督部门要经常要求委派制会计提供相关人员关系的各项财务资料以供检查。
第二,委派制会计财务利益的独立性。委派制会计、专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亲属不得与高校有财务利益关系或利益冲突。在直接或间接财务利益方面,委派制会计与其近亲不能与高校有财务关系。而在担任的职务方面,若委派制会计的配偶在高校处担任相关职务,则委派制会计主管部门须放弃更换委派人员。委派制会计主管机构应促使所有会计人员每年都填报一份“独立性暨风险管理政策遵循声明书”,来声明其已阅读、了解并完全遵循委派制会计独立性政策。
第三,独立性规范的作业及监督。为了落实全球的独立性政策,委派制会计主管机构每年应派人员抽查各高校的委派制会计是否遵守本政策,会计人员是否熟悉独立性政策,并据实填报财务信息。一经发觉有违反之处,应当进行严格惩罚。
参考文献:
[1]夏友芝.高校会计委派制浅论[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2).
[2]胡萍.试论会计委派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3(2).
关键词:高校;会计委派制;实践;加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4-0-01
隨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不再是单纯的事业单位,更多地参与社会分工和竞争,融入经济大潮中求生存和谋发展,是其需要面对和重视的问题。会计委派制就是国家针对当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混乱、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严重的现象,为规范会计行为、强化会计监督、根治会计信息失真、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着手,以改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核算和监督的外部环境,使之不依附本单位,独立行使国家政策赋予的职权为目的而建立的一种新型财务监督体制。高校会计委派制是高校在面对同样的局面,借鉴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试行的成功经验,结合高校自身特点,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发展起来的。
一、高校委派制会计独立性实现的威胁
凡讨论到委派制会计,就必须提到独立性的问题。独立性有三个词汇会不断的出现,即:Independence(独立)、Integrity(正直)及Objectivity(客观)。委派制会计在执行业务时必须抱持极高的道德准则,他(她)必须自主、诚实、不受他人控制及不被情感或个人的偏见所扭曲。委派制会计不仅要维持实质上的独立,更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实质上的独立性多靠委派制会计专业养成时的培训,而形式上的独立性则须靠准则制定单位与主管监理机构共同努力,制定合理明确的规章,创造一个会计从业人员乐于遵守的环境。有关如何确保独立性,由于各个高校环境不同,为了让独立性规范可以适用在每一地区高校,目前多采用“威胁与防护措施”的概念来阐明独立性的观念,以及委派制会计如何辨识对独立性的种种威胁,从而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以消除威胁(principle based)。
威胁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自我利益威胁,是指委派制会计人员与高校会计人员之间若存有财务利益或因其他利害关系,彼此之间可能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产生自我利益的威胁;二是我复核威胁,是指委派制会计执行监督服务所出具的报告或所作的判断成为执行财务信息的查核或核阅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或者委派制会计曾担任高校的相关部门领导时,自我复核的威胁即可能构成;三是支持性威胁,若委派制会计成为高校立场或意见的辩护者,其客观性将受到质疑;四是人情威胁,若委派制会计与高校的领导或教职工,存有密切关系,可能因过度关注或同情高校的利益,而无法保持客观性;五是恐吓威胁,委派制会计可能受到高校相关部门的恐吓,以致无法保持客观性以及专业上的怀疑。
针对上述五大威胁,委派制会计必须随时警觉。当知悉有威胁且其对独立性影响为重大时,应立即采取“防护措施”,以消除该项影响或将影响降至可接受的程度。如果无法有效消除对独立性的影响至可接受程度,委派制会计应拒绝执行客户的会计案件,以维护独立性。
二、强化高校委派制会计工作的实践对策
(一)委派制会计自身工作的强化
第一,高校所提供的任何服务都需经事前核准。所有委派制会计提供给高校的会计服务,都必须事先取得高校主管部门的许可。另外,委派制会计应注意自身的轮调。委派制会计对同一高校提供会计服务不得连续超过五年以上。合约期满五年时,必须停止签约。满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再对该高校提供会计服务。
第二,加强与高校的沟通。委派制会计为高校提供会计服务时,应通知高校自身会计下列事项:所有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与惯例;所有已与高校管理阶层讨论的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内,所允许的不同会计处理、使用替代性揭露与会计处理的细节,以及自己所较为倾向采用的方式;其他委派制会计与高校管理阶层的重大书面文件。
(二)高校方面的促进措施
第一,落实委派制会计独立性检查程序。落实委派制会计维持独立性方面主要通过填写声明书、培训、申报投资组合以及监督四个层面来执行。一是声明书方面有两个:新进委派制会计加入高校时必须填写独立性声明书,作为违反独立性惩戒的依据;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填写“独立暨风险管理政策遵循声明书”,以确认其了解并愿意遵循独立性政策。二是培训方面主要有三个:新进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政策说明操作与相关程序的遵守;年度独立性政策的提醒;独立性新规定或电脑系统修改时的说明。三是监督方面。委派制会计的独立性必须对上述所有事项进行检查,尤其是高校的投资方面,独立性监督部门要经常要求委派制会计提供相关人员关系的各项财务资料以供检查。
第二,委派制会计财务利益的独立性。委派制会计、专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亲属不得与高校有财务利益关系或利益冲突。在直接或间接财务利益方面,委派制会计与其近亲不能与高校有财务关系。而在担任的职务方面,若委派制会计的配偶在高校处担任相关职务,则委派制会计主管部门须放弃更换委派人员。委派制会计主管机构应促使所有会计人员每年都填报一份“独立性暨风险管理政策遵循声明书”,来声明其已阅读、了解并完全遵循委派制会计独立性政策。
第三,独立性规范的作业及监督。为了落实全球的独立性政策,委派制会计主管机构每年应派人员抽查各高校的委派制会计是否遵守本政策,会计人员是否熟悉独立性政策,并据实填报财务信息。一经发觉有违反之处,应当进行严格惩罚。
参考文献:
[1]夏友芝.高校会计委派制浅论[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3(12).
[2]胡萍.试论会计委派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新疆石油教育学院学报,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