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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种子质量的低劣直接关系到农业发展和社会的稳定。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和国务院[2006]国办发40号文件的贯彻执行,种子管理完成了政企分开,经营职能剥离,履行种子管理职责,如何对种子市场进行有效监管和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成为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现结合转县章际谈谈、相滞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