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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具有宪法监督权的争论由来已久,事实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居于特殊地位,对地方违宪行为等负有特殊责任,在宪法贯彻实施中也具有特殊作用。从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实施宪法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四个基本范畴来看,理应发挥其在宪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对此,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还应注意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处理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法院以及和地方党委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