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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由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来,水利部全面推进国家关于“放管服”改革措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政策文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向加强监管转变。新形势下,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的政策、规程、标准等陆续更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仅评估程序发生了变化,而且评估内容要特别指出影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