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是根据原劳动人事部1985年下达的任务,并由原机械部1986年部署编制要求,在原机械部设计研究总院组织领导下,由原机械部第七设计研究院主编,并会同该部总院、二院、六院共同编制的。《规定》编制完成后,经机械电子工业部和劳动部于1988年11月10日批准,成为机械电子工业部标准,编号JBJ18—88,定于1989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规定》的主要内容简介于后。《规定》共分八章。前两章是总的设计要则,后两章则是为达到安全可靠、保障健康应在工程设计中采取的技术措施。第一章总则,介绍《规定》的方针、政策、指导思想,指出其适用范围为机械工业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并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跟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还列出了初步设计职业安全卫生专篇的主要内容。第二章集中阐明《规定》中具有共性的问题。诸如:设计中应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