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分野犯罪学是将犯罪与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寻求预防犯罪对策的科学。《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曾将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前科学时期(古典阶段)、半科学时期(实证阶段)和科学时期(现代阶段)。古典阶段以贝卡利亚为代表,主张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反对传统刑法的报应观和威吓观。该学派视刑罚为社会防卫的工具,“刑罚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①视犯罪原因上,人通过自由意志来选择犯罪或守法行为,主张最有效的犯罪预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