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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遭到一些别有用心政治组织及个人的无端抵制,这种抵制行为与《联合国宪章》所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相违背,也违反了作为国际习惯法的《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破坏了国际法律秩序,违反了《奥林匹克宪章》,损害了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严重违反了国际法准则,与奥林匹克精神相违背。这种违背奥林匹克精神,逆国际社会主流民意的行为终究是不得人心的,更是难以得逞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必将作为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盛会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