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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制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应是合作经济的行为主体自主性的获得,即商品生产者自由个性的觉醒、经济理性的成熟和作为契约主体的独立人格的存在.而20世纪的中国是一个以过渡经济和依附性人格为特质的转型社会.这就内在地决定了从西方移植而来的、植根于市民社会土壤之中的合作制经济,在20世纪的中国这种个体缺乏自主独立性的'身份性社会'中难以很好地成长.一句话,'异化'的合作社和合作社的'异化'之缘由,是中国具有独立性利益和自主性品格的'市场化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