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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坏账准备的计提、投资核算、无形资产核算等方面来说明现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欠缺,为医院财务整改提供参考。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7-000-01
1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总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对该类资产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医院整个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公允。根据我国《医院财务制度》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维修及购置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该规定容易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1)虚增或夸大固定资产总量 常见的是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损耗,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特别是遇到医院合并、分立和用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时,报表关系人无法仅从报表对医院的整体资产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2)虚增或夸大净资产 按照规定医院通过对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使固定资产的资本金额作为净资产的一种形式逐渐沉淀于医院之中,而同时又将固定基金的金额保持不变,这样就使得同一笔固定资产对应的资本额同时在净资产项目中做了两次重复反映,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重复额越来越大。
2 坏账准备提取存在的问题
“应收医疗款”账户中主要包含“病人欠费”。而“病人欠费”大体可分为两部分:病人的恶意逃费和医院为了发扬人道主义、救死扶伤而提供的绿色通道,以上费用十有八九是收不回来的,其坏账率接近百分之百:“医保欠费”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 30%。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允许的坏账准备提取比率为 5%,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率,致使大量呆账、坏账不能冲销,长期挂在账上,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3 不合理的管理费用分摊方法
《医院财务制度》规定,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一般情况下,医院的医疗部门和药品部门人员比例为 10:1,这样按人员比例分摊管理费用,则管理费用的 90%会分摊到医疗支出,只有10%分摊到药品支出上,结果会出现医疗收支亏损,而药品收支结余数较大的现象,影响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
以上关于资产计价存在的弊端会导致以下结果:(1)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在于对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分配和对其已损耗价值的补偿。现在在没有明确划分比例的前提下,规定修购基金也可用于固定资产的大型修缮,无形之中会侵蚀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基金;(2)不利于日常管理 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其原值与实际净值的差异与使用时间呈正比,所以一旦发生报废、毁损、盘亏等情况,医院将无法知晓该资产的实际损失情况,不利于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3)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其价值不做调整,而当该资产由于各种原因而退出医院时却按固定资产原值作一次性减少处理,会使医院资产减少过快;(4)“应收医疗款”账户中包含了相当大的“病人欠费”数,且大部分无法收回。近年来,由于医保病人发生的医药费远远超过征缴的医保统筹基金,医保中心无法将费用全额支付给医院,又造成大额医保欠费(目前医保结算差额欠费占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费用比约为25%),账面资产严重背离实际资产。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应收款余额的5%),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的严重不足;(5)“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账户账面反映的是货物采购时的价格。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特别是电子设备价值下降很快;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逐年使用中早已贬值,有的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但只要管理者不主动申报核销,资产总是在不断增加,造成庞大的账面固定资产数额,与实际资产不符;或者由于存货严重积,变现能力差,其账面价值已经低于市价,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又不允许调整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成本价值,而不是反映可变现净值,造成账实不符。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期末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使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比较准确地反映单位财产的状况。
总之,医院财务制度完善不仅需要严格的健全规章制度,还需要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才能正常运行。
【中图分类号】F25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09(2010)07-000-01
1 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是医院总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院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对该类资产核算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医院整个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公允。根据我国《医院财务制度》规定:按照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维修及购置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更新和大型修缮。该规定容易导致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1)虚增或夸大固定资产总量 常见的是医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医院资产负债表上固定资产项目的金额只反映原值,未能反映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损耗,造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的严重背离,无从体现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和新旧程度,不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特别是遇到医院合并、分立和用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时,报表关系人无法仅从报表对医院的整体资产状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2)虚增或夸大净资产 按照规定医院通过对固定资产提取修购基金的方式使固定资产的资本金额作为净资产的一种形式逐渐沉淀于医院之中,而同时又将固定基金的金额保持不变,这样就使得同一笔固定资产对应的资本额同时在净资产项目中做了两次重复反映,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该重复额越来越大。
2 坏账准备提取存在的问题
“应收医疗款”账户中主要包含“病人欠费”。而“病人欠费”大体可分为两部分:病人的恶意逃费和医院为了发扬人道主义、救死扶伤而提供的绿色通道,以上费用十有八九是收不回来的,其坏账率接近百分之百:“医保欠费”随着社会统筹病人的增多而不断增多,即使医院医保制度执行得很规范,也会以“超大盘”的形式而扣减,有时扣减率高达 30%。我国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允许的坏账准备提取比率为 5%,远远低于实际发生率,致使大量呆账、坏账不能冲销,长期挂在账上,使医院的流动指标、偿债能力失真,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3 不合理的管理费用分摊方法
《医院财务制度》规定,间接费用即不能直接计入医疗支出或药品支出的管理费用,按医疗和药品部门的人员比例进行分摊。一般情况下,医院的医疗部门和药品部门人员比例为 10:1,这样按人员比例分摊管理费用,则管理费用的 90%会分摊到医疗支出,只有10%分摊到药品支出上,结果会出现医疗收支亏损,而药品收支结余数较大的现象,影响医院财务收支的真实性。
以上关于资产计价存在的弊端会导致以下结果:(1)不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目的在于对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分配和对其已损耗价值的补偿。现在在没有明确划分比例的前提下,规定修购基金也可用于固定资产的大型修缮,无形之中会侵蚀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基金;(2)不利于日常管理 由于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其原值与实际净值的差异与使用时间呈正比,所以一旦发生报废、毁损、盘亏等情况,医院将无法知晓该资产的实际损失情况,不利于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3)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从购置到报废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其价值不做调整,而当该资产由于各种原因而退出医院时却按固定资产原值作一次性减少处理,会使医院资产减少过快;(4)“应收医疗款”账户中包含了相当大的“病人欠费”数,且大部分无法收回。近年来,由于医保病人发生的医药费远远超过征缴的医保统筹基金,医保中心无法将费用全额支付给医院,又造成大额医保欠费(目前医保结算差额欠费占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费用比约为25%),账面资产严重背离实际资产。虽然医院可以按会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的坏账准备远低于可能发生的坏账,坏账准备按国家统一的比例提取(应收款余额的5%),且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在账上,妨碍了资金的周转,导致企业现金流量的严重不足;(5)“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账户账面反映的是货物采购时的价格。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科技的进步,特别是电子设备价值下降很快;另一方面固定资产在逐年使用中早已贬值,有的已报废或接近报废,但只要管理者不主动申报核销,资产总是在不断增加,造成庞大的账面固定资产数额,与实际资产不符;或者由于存货严重积,变现能力差,其账面价值已经低于市价,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又不允许调整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上仍然反映成本价值,而不是反映可变现净值,造成账实不符。若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期末对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可使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固定资产、药品、材料等比较准确地反映单位财产的状况。
总之,医院财务制度完善不仅需要严格的健全规章制度,还需要完善的管理监督制度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