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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是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 ,是人大代表人民意志、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要提高人大评议的权威性则必须促其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评议工作既要符合法律精神 ,又要突出重点。但目前人大评议运作还缺乏宪法和法律的直接依据 ,其法律地位亟待提升。另外 ,还应理顺人大评议与党管干部的关系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形式与执政党的组织原则既相辅相成又不能互相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