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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推动农村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我们作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全力推进全省农村民营经济实现快发展、大发展。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2013年初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我们在认真贯彻学习过程中,制定了《关于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对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形成了共识,认为发展农村民营经济是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支柱、是推动农村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在服务农业、建设农村、城乡统筹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才能富民强省,才能推动农村事关全局的重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民营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抓民营经济,就是抓发展,就是抓改革开放,抓富民强省,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把突出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全力推动农村民营经济实现快发展、大发展。
为了加快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多年发展经验,提出了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要求,即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富民强省”,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全民创业、创业辅导、项目对接、银企对接、科企对接、集群发展”等创建活动,为农村经济发展强意识、打基础,着力激发农民创业活力,增强农村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认真研究确定了今后五年农村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通过五年努力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2000亿元,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实缴税金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20%。
———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6500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12年翻一番。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3年全省农村民营企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增加值预计突破2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农村民营企业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共安置人员275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的20%;劳动者报酬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农民人均收入中预计有38%来自农村二、三产业;实缴税金预计突破150亿元,比上年增长9.8%。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农村第二产业和以休闲旅游农业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
二、强化措施,优化环境,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
为支持和鼓励农民创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我们在借鉴发达地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地研究了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为了引导鼓励农民创业,在今后五年,逐步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孵化器,围绕当地产业资源和发展方向,建立一批孵化设施完善、孵化作用突出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新兴产业。充分利用网络为农民提供创业有关项目及政策信息;在“12316”“12582”等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民营经济发展专家,专门负责解答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解决民营企业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依托现有的工业集中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开展农村小微企业小老板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培训。同时以县、乡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在“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工作中,增加农民创业培训内容,具体进行创业辅导。
二是支持农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民营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棚膜建设、农业机械等专项资金,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民营企业,有关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三是强化农村民营经济融资服务。从2013年起,整合各类省级涉农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重点支持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农民创业就业项目。支持农村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村民营企业自主投资、自主创业、自主创新;支持农村民营企业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支持涉农担保公司发展,拓宽应收账款质押等动产担保范围,金融部门和担保机构选择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农村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化贷款服务。
四是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把农村民营企业纳入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企业与沿海发达地区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资源和资本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赢发展。同时组织农村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参加我省海外农业产业合作区建设。帮助农村民营企业获得国际农产品准入认证,为扩大农村民营企业出口创汇创造条件。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开展OHSAS18001、ISO9001、ISO14001、ISO22000/HACCP等认证和相关培训。
五是建立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成立了发展农村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对落实有关发展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且把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目标纳入农业系统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创新、克难攻艰,全力推进农村民营经济跃上新台阶
针对我省农村民营经济规模小、创新能力弱、产业层次低、缺资金少技术的实际情况,我们认真研究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农村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产品研发培训、品牌创建培训、投融资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等,全面提高农村民营企业家的整体素质和市场驾驭能力。并且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重点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园艺特产业、建筑建材业等行业的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农村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树立创业典型,典型示范引领,有效地推动了农村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二是切实解决农村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我们在解决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资金问题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农村小微企业金融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全省各类金融机构切实增强了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降低企业抵押标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银信部门浮动利率,提高企业授信额度,拓宽农村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小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支持组建涉农担保机构,有效解决农村民营企业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为农村民营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鉴于我省农业大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要求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发展基金重点向农村民营企业倾斜,扶持农村民营企业快速高效发。
三是搞好农村民营企业创业项目对接活动。我们把适合本地发展的创业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为五大类十个行业,分层次分地区与创业者进行对接,使创业者手中有创业项目,掌握创业的具体商业模型,在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专家组的指导下,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能有什么好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农村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洽会、展览会和推介会,开阔视野,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在对外交流合作上,重点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参加一些高档次的国际博览会,开拓新兴市场,增强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协作能力。在对内交流合作上,针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民营资本向北流动的新情况,积极构建南资北移通道,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招商引资、招贤引智,促进创业项目尽快上马投产见效。
总之,我省农村民营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要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发展经验,全面推进全省农村民营经济快速高效发展。(省乡企局供稿)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2013年初以来,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我们在认真贯彻学习过程中,制定了《关于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对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形成了共识,认为发展农村民营经济是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支柱、是推动农村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所在。在服务农业、建设农村、城乡统筹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才能富民强省,才能推动农村事关全局的重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解决。民营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抓民营经济,就是抓发展,就是抓改革开放,抓富民强省,全省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把突出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作为推进新一轮改革开放的突破口,全力推动农村民营经济实现快发展、大发展。
为了加快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多年发展经验,提出了发展民营经济的总体要求,即按照“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加效益、富民强省”,在全省农村全面实施“全民创业、创业辅导、项目对接、银企对接、科企对接、集群发展”等创建活动,为农村经济发展强意识、打基础,着力激发农民创业活力,增强农村民营企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与此同时,我们根据我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认真研究确定了今后五年农村民营经济的发展目标。通过五年努力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2000亿元,增加值达到3500亿元,分别比2012年翻一番。
———到2017年,农村民营企业实缴税金达到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的20%。
———到2017年,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6500亿元,年均增长15%,比2012年翻一番。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3年全省农村民营企业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700亿元,比上年增长13.6%;增加值预计突破2000亿元,比上年增长14.5%,农村民营企业对农民就业增收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共安置人员275万人,占全省城乡就业人员的20%;劳动者报酬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9%,农民人均收入中预计有38%来自农村二、三产业;实缴税金预计突破150亿元,比上年增长9.8%。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农村第二产业和以休闲旅游农业为主的农村第三产业已经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
二、强化措施,优化环境,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
为支持和鼓励农民创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我们在借鉴发达地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地研究了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为了引导鼓励农民创业,在今后五年,逐步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农民创业辅导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建立完善适合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孵化器,围绕当地产业资源和发展方向,建立一批孵化设施完善、孵化作用突出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新兴产业。充分利用网络为农民提供创业有关项目及政策信息;在“12316”“12582”等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民营经济发展专家,专门负责解答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解决民营企业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充分依托现有的工业集中区、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开展农村小微企业小老板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培训。同时以县、乡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在“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工作中,增加农民创业培训内容,具体进行创业辅导。
二是支持农村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农村民营龙头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进行集成创新,推进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棚膜建设、农业机械等专项资金,重点向符合条件的农村民营企业倾斜。鼓励和支持按照国家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对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民营企业,有关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三是强化农村民营经济融资服务。从2013年起,整合各类省级涉农专项资金,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重点支持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扶持农民创业就业项目。支持农村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农村民营企业自主投资、自主创业、自主创新;支持农村民营企业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支持涉农担保公司发展,拓宽应收账款质押等动产担保范围,金融部门和担保机构选择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农村民营企业实行差别化贷款服务。
四是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把农村民营企业纳入全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鼓励和支持农村民营企业与沿海发达地区企业进行交流合作,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实现资源和资本结合,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赢发展。同时组织农村民营企业到海外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积极参加我省海外农业产业合作区建设。帮助农村民营企业获得国际农产品准入认证,为扩大农村民营企业出口创汇创造条件。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开展OHSAS18001、ISO9001、ISO14001、ISO22000/HACCP等认证和相关培训。
五是建立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我们成立了发展农村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对落实有关发展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且把发展农村民营经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目标纳入农业系统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改革创新、克难攻艰,全力推进农村民营经济跃上新台阶
针对我省农村民营经济规模小、创新能力弱、产业层次低、缺资金少技术的实际情况,我们认真研究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些实际问题。
一是加强农村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切实加强对农村民营企业家的创业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产品研发培训、品牌创建培训、投融资培训和政策法规培训等,全面提高农村民营企业家的整体素质和市场驾驭能力。并且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重点搞好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园艺特产业、建筑建材业等行业的培训和技能鉴定,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农村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树立创业典型,典型示范引领,有效地推动了农村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二是切实解决农村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我们在解决农村民营经济发展资金问题上,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按照农村小微企业金融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水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全省各类金融机构切实增强了为农村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降低企业抵押标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银信部门浮动利率,提高企业授信额度,拓宽农村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各级政府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等小行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支持组建涉农担保机构,有效解决农村民营企业组建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为农村民营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中介服务。鉴于我省农业大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要求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发展基金重点向农村民营企业倾斜,扶持农村民营企业快速高效发。
三是搞好农村民营企业创业项目对接活动。我们把适合本地发展的创业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分为五大类十个行业,分层次分地区与创业者进行对接,使创业者手中有创业项目,掌握创业的具体商业模型,在农村民营经济发展专家组的指导下,知道干什么怎么干能有什么好处。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农村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洽会、展览会和推介会,开阔视野,提高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在对外交流合作上,重点支持农村民营企业参加一些高档次的国际博览会,开拓新兴市场,增强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协作能力。在对内交流合作上,针对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民营资本向北流动的新情况,积极构建南资北移通道,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到沿海发达地区进行招商引资、招贤引智,促进创业项目尽快上马投产见效。
总之,我省农村民营经济还处在起步阶段,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要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发展经验,全面推进全省农村民营经济快速高效发展。(省乡企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