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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遭到了无理的抵制,这些抵制行为违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不干涉内政”原则,也违反作为国际习惯法——《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破坏国际法律秩序,损害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这种违背奥林匹克运动精神,逆国际社会发展潮流,逆国际社会主流民意的行为最终会为国际社会所不容。2008年北京奥运会作为一次全人类的成功体育盛会而永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