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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身正为师,学高为范”,这是作为教师最基本的要求。教师作为一个普通而神圣的职业,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本文是针对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职业中出现的道德缺失问题进行探究,提出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职业道德重构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教师;新课改;职业道德;重构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289-01
一、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5000年灿烂悠久的历史,与西方开放、民主、个人意识凸显的文化内涵有所不同。我国“在长期封建社会里形成的传统师生关系,被作为我们中华民族尊师重道的好传统一直继承下来,至今还在我们的教育机构及实践中有很深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下,人们往往认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校往往被社会赋予了“托管所”的功能,而老师往往被赋予了“执法者”,“仲裁者”的角色。教师的话往往被认为是权威,标准。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要求: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纵观这些道德标准,可以看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抽象且不易于推行,不易于理解。教师职业道德不应该流于表面,流于形式,而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师德不应该过于崇高,教师行业需要的是基本职业道德普遍遵守而不是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崇高道德。在我国,学生普遍认为一位好老师拥有以下特征:良好的仪表,乐观的精神;2.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有高度的授课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真诚的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发现自己的优点;善于赏识学生;能够以身作则;公正,不偏袒;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等。而这些简单具体的职业道德需求却没有在师德标准中得到充分显示。这不仅造成教师在师德标准理解上的困难,而且反映出现有师德标准的名存实亡。
二、重构中国特色的师德
(一)多点“不准”,少点“崇尚”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应该多出现一些“不准”、“不许”之类的明确易于理解的词。因为在我国教师队伍中教师处于不同的层次,教师的知识水平也处于同德层次。而一些基本的,易于理解的词汇有利于师德的标准的贯彻实施。通过对中外教师职业道德比较可以看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不够具体,有的过于崇高,有的标准过低,不符合教师行业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比如我国师德道德标准或者强调“依法执教”这样的最低法律底线,或者强调‘爱岗敬业’这样的崇高道德水平要求,笼统的表述及崇高的理念使得规范的条文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和结果的实效性。而教师职业道德崇高化:一种崇高、神圣、意识形态化的价值观念加诸每个教师的灵魂深处并使之外现于教学行为当中。这样的要求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而且造成理解上和评价上得困难。而“依法执教”这个标准太低,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依法行事。这样的标准作为师德标准,无法适应教师职业对道德的特殊性要求。因此,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应该规定的更加具体,更加规范,易于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师德的民主制定
我认为应当从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大学教师中按照比例选出适当的教师代表,再选出适当的教育管理人员,还有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一个专门化的机构。这个机构专门针对不同时期的教育实践情况制定教师道德标准。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当中,知识以人们无法想象的速度在增加和更新,具备学习的愿望、兴趣和方法,比记住一些知识更为重要。真正对学生负责的教育,应当是能够促进他们全面、自主、有个性地发展。显然,全国“万校一书”的课程体系、“万人一面”的培养方式,肯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新课改的条件下,我国师德的重构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发展为本。其次,师德制定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再次,师德的制定要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最后,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还应该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
(三)师德重构,点滴做起
在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就要注重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我认为首先学校要给教师自我提高的机会,比如定期的师德教育的培训课。不同阶段的学校都应该定期开展师德培训课,周期可以是一周也可以是一月,或者一学期。其次,教师师德提高需要一定的媒介,应该给教师发放易读的师德读本,给教师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那么对于教师自身,我认为教师要坚持加强“内省”和“慎独”的修养方法。孔子曾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教师以师德规范为准则,以品德高尚的人为榜样,时时反省自己,就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督,有做坏事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
因此,我国教师道德标准的不完善性,在新课改的背景下,我国的师德标准的重构迫在眉睫。在借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和西方的师德标准下才能够制定出有中国特色师德标准。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任义(1990- ),男,安徽芜湖人,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赵博(1992- ),男,河南长垣人,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参考文献:
[1]傅建明.教育原理与教学技术[M].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
[2]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傅维利.师德读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古叶.心理咨询师[M].辽宁:沈阳出版社,2010.
[5]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教师;新课改;职业道德;重构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1-0289-01
一、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缺失原因分析
我国5000年灿烂悠久的历史,与西方开放、民主、个人意识凸显的文化内涵有所不同。我国“在长期封建社会里形成的传统师生关系,被作为我们中华民族尊师重道的好传统一直继承下来,至今还在我们的教育机构及实践中有很深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下,人们往往认为“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学校往往被社会赋予了“托管所”的功能,而老师往往被赋予了“执法者”,“仲裁者”的角色。教师的话往往被认为是权威,标准。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有以下几种要求: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4.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纵观这些道德标准,可以看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的抽象且不易于推行,不易于理解。教师职业道德不应该流于表面,流于形式,而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师德不应该过于崇高,教师行业需要的是基本职业道德普遍遵守而不是盲目追求不切实际的崇高道德。在我国,学生普遍认为一位好老师拥有以下特征:良好的仪表,乐观的精神;2.态度和蔼,平易近人:有高度的授课能力;善于做思想工作;真诚的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发现自己的优点;善于赏识学生;能够以身作则;公正,不偏袒;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等。而这些简单具体的职业道德需求却没有在师德标准中得到充分显示。这不仅造成教师在师德标准理解上的困难,而且反映出现有师德标准的名存实亡。
二、重构中国特色的师德
(一)多点“不准”,少点“崇尚”
我国教师职业道德应该多出现一些“不准”、“不许”之类的明确易于理解的词。因为在我国教师队伍中教师处于不同的层次,教师的知识水平也处于同德层次。而一些基本的,易于理解的词汇有利于师德的标准的贯彻实施。通过对中外教师职业道德比较可以看出我国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不够具体,有的过于崇高,有的标准过低,不符合教师行业的需要,无法真正发挥作用。比如我国师德道德标准或者强调“依法执教”这样的最低法律底线,或者强调‘爱岗敬业’这样的崇高道德水平要求,笼统的表述及崇高的理念使得规范的条文缺乏实际的操作性和结果的实效性。而教师职业道德崇高化:一种崇高、神圣、意识形态化的价值观念加诸每个教师的灵魂深处并使之外现于教学行为当中。这样的要求并不具有普遍约束力,而且造成理解上和评价上得困难。而“依法执教”这个标准太低,任何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法律,依法行事。这样的标准作为师德标准,无法适应教师职业对道德的特殊性要求。因此,我国的教师职业道德应该规定的更加具体,更加规范,易于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二)师德的民主制定
我认为应当从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大学教师中按照比例选出适当的教师代表,再选出适当的教育管理人员,还有一定比例的学生代表共同组成一个专门化的机构。这个机构专门针对不同时期的教育实践情况制定教师道德标准。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社会当中,知识以人们无法想象的速度在增加和更新,具备学习的愿望、兴趣和方法,比记住一些知识更为重要。真正对学生负责的教育,应当是能够促进他们全面、自主、有个性地发展。显然,全国“万校一书”的课程体系、“万人一面”的培养方式,肯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新课改的条件下,我国师德的重构应坚持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学生的成长和教师的发展为本。其次,师德制定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再次,师德的制定要坚持和谐发展的原则。最后,教师职业道德的制定还应该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
(三)师德重构,点滴做起
在新课改背景下,教师要适应时代的需要就要注重终身学习能力的培养。我认为首先学校要给教师自我提高的机会,比如定期的师德教育的培训课。不同阶段的学校都应该定期开展师德培训课,周期可以是一周也可以是一月,或者一学期。其次,教师师德提高需要一定的媒介,应该给教师发放易读的师德读本,给教师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那么对于教师自身,我认为教师要坚持加强“内省”和“慎独”的修养方法。孔子曾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教师以师德规范为准则,以品德高尚的人为榜样,时时反省自己,就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慎独就是在无人监督,有做坏事可能的时候,不做坏事。
因此,我国教师道德标准的不完善性,在新课改的背景下,我国的师德标准的重构迫在眉睫。在借鉴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和西方的师德标准下才能够制定出有中国特色师德标准。
作者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任义(1990- ),男,安徽芜湖人,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赵博(1992- ),男,河南长垣人,浙江师范大学,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参考文献:
[1]傅建明.教育原理与教学技术[M].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
[2]罗国杰.伦理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傅维利.师德读本[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4]古叶.心理咨询师[M].辽宁:沈阳出版社,2010.
[5]沙莲香.社会心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