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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域的腐败最突出的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要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首先必须抓好对权力的监控
政治领域的腐败最突出的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要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首先必须抓好对权力的监控。要對公共权力进行规范,则需要着重围绕权力配置、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这几个关键环节来抓。
着眼权力的配置环节,抓制度促规范。实现权力的科学合理配置,是有效制约权力的中心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应该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深化“四项改革”,以制度求规范,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一是要用制度定界,规范决策权。要通过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各级政府首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办法等,保证决策过程、决策方式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合理。二是要用制度堵漏,规范财经权。要加大财政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大财政”管理模式,实行“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预算标准,统一福利分配”的“四统一”管理。三是要用制度把关,规范用人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用人制度,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要用制度防乱,规范审批权。要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有效预防审批权的“弹性扩张”。
着眼权力的运行环节,抓手段促规范。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是规范权力的重点环节。只有制定权力运行的“既定轨道”,实现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才能保证权力的规范化运作。因此,应该围绕公共决策、纠纷解决、程序建设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权力运行“出轨”。一是运用市场手段合理“分权”。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强化政府的宏观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运用公开手段明白“亮权”。要始终把推进“三公开”作为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来抓,下大力抓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阳光工程”,保证决策过程、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公开、透明。三是运用法制手段严格“制权”。要合理划分政府部门的职责,根据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各级部门主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何种程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保障和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着眼权力的监督环节。抓问责促规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是制约权力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建立监督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实施时权力的有效监督,才能增强对权力的控制力。一是要建立行政问责制度。要制定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度,明确规定对行政决策不落实、执行不力、搞变通等多种表现或过错行为,采取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实现责权统一,保证权力规范行使。二是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坚持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力量,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型、交叉型监督网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查,违纪必究,严肃追究工作不负责、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者的责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广大公务员为民、务实、廉洁、高效。
政治领域的腐败最突出的是公共权力的滥用。要做好预防腐败的工作。首先必须抓好对权力的监控。要對公共权力进行规范,则需要着重围绕权力配置、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这几个关键环节来抓。
着眼权力的配置环节,抓制度促规范。实现权力的科学合理配置,是有效制约权力的中心环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应该从体制、机制入手,通过深化“四项改革”,以制度求规范,以创新求发展,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一是要用制度定界,规范决策权。要通过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各级政府首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办法等,保证决策过程、决策方式更加公开透明、科学合理。二是要用制度堵漏,规范财经权。要加大财政体制改革力度,建立“大财政”管理模式,实行“统一收支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预算标准,统一福利分配”的“四统一”管理。三是要用制度把关,规范用人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票决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用人制度,建立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要用制度防乱,规范审批权。要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精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有效预防审批权的“弹性扩张”。
着眼权力的运行环节,抓手段促规范。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是规范权力的重点环节。只有制定权力运行的“既定轨道”,实现运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才能保证权力的规范化运作。因此,应该围绕公共决策、纠纷解决、程序建设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权力运行“出轨”。一是运用市场手段合理“分权”。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强化政府的宏观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二是运用公开手段明白“亮权”。要始终把推进“三公开”作为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手段来抓,下大力抓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阳光工程”,保证决策过程、运行过程和运行结果公开、透明。三是运用法制手段严格“制权”。要合理划分政府部门的职责,根据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各级部门主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何种程度,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保障和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着眼权力的监督环节。抓问责促规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是制约权力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建立监督制度、完善监督体系,实施时权力的有效监督,才能增强对权力的控制力。一是要建立行政问责制度。要制定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首长问责制度,明确规定对行政决策不落实、执行不力、搞变通等多种表现或过错行为,采取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调离岗位、责令辞职等责任追究方式。通过严格的问责制度,实现责权统一,保证权力规范行使。二是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坚持组织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群众监督力量,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型、交叉型监督网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持有责必查,违纪必究,严肃追究工作不负责、制度不执行、管理不到位者的责任,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粗暴执法、推诿扯皮等问题,以严格的责任追究,促进广大公务员为民、务实、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