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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就不能不关注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和谐关系的构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构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对当前建设和谐社会而言,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现代行政权力与行政相对人私权利的同一性决定了和谐必然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关系的常态,同时也说明在我国构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完全是可能的。构建我国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首先要求行政公开制度要进一步的完善,包括行政告知制度和行政行为说明理由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