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长江三峡土家族民间传统的歌、舞、剧、曲等艺术形式的产生离不开峡区土家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是特定地域环境和文化空间的产物,与民间文化习俗、宗教信仰崇拜活动同根共源。这些传统艺术集巫、祀、演艺于一体,包容了宗教的虔诚与审美的欲求,适应了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娱神娱人的双重价值功能。研究这些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及其价值意义与宗教文化的关系,对于深刻把握它们的美学特征和历史功用均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