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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在民族政策方面对西南少数民族始终未给予足够重视,1936年、1947年国民政府先后两次筹备召开国民大会时,相关的组织条例当中也未对彝族代表名额和参政权利给予明确规定.为引起国民政府重视,部分彝族精英分子曾先后两次组织请愿团体赴南京活动,其中来自凉山地区的暖带密田坝土千户岭光电,不仅参与到了两次请愿活动之中,而且他还出面组织了"西康省夷族参政请愿团"并在其中出力甚多.但是对于岭光电在两次请愿活动中的具体事迹,之前学界关注较少,且岭光电自己的回忆录中对此记载也较为简略.作者拟以民国时期四川、南京两地的报刊对岭光电请愿活动的报道为资料,尽可能还原他两次赴南京请愿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