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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是以工程项目为标的物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建筑市场交易活动的核心。本文主要对招投标在建筑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相关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自招投标制度实行以来,为建筑市场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营造了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有效的规范了建筑市场承发包交易行为,并且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招投标的意义、目的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产物,其既不同于那种单纯地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方法,也不同于建设单位自行寻找施工企业,把经国家批准的工程任务,自行委托施工单位的“自行联系”的方法。招投标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招投标工作能鼓励竞争,防止垄断。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投标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优势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工程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下面主要介绍一下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标方与投标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投标,这样有利于承发包工作的展开,可以有效地防止建筑领域的不良行为。
2、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这样可以缩减工期,为业主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3、要求投标方编制企业定额,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4、清单条目简明扼要,有利于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加快结算进度。
5、工程量清单清楚的划分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程风险。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分担的原则。
二、招投标为企业到来的直接经济效益
1、工程招标制度带来合理报价
招标方一定想招到报价合理、施工任务完成出色的施工方来承包自己的项目,其中报价合理很大程度上影响招标结果。在若干施工方施工业绩相当的情况下,招标方会选择报价最低的施工方,来减少自己在此次工程建设中的投资。因此,招投标能够使施工报价控制在一个合理且低廉的范围,降低投标方的建设成本。
2、工程招标制度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工程招投标法规明确规定,招标方有权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上的明确要求,明文要求各项工程都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批示执行。因此,招标方不仅要满足文件中投标方提出的各项要求,还要提高自身在建筑方面的质量,从而使企业被招标方选中的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这不仅能够保证建设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也为施工单位在业内建立起好的信誉。
3、工程招标制度促进企业间的竞争并减少了花销
在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之前,常常会出现实际花销远远多于预计花销的情况,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竞争不够激烈。实施招标制度之后,竞争使得施工方的工程造价一降再降,甚至最后能结余出很多款项。这些款项对于招标方就是一个很大的资金节约,大大减少了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铺张浪费。同时,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也可大大的缩短建设工期,投标方可在文件中规定建设工程完成期限,防止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提前交付使用,對投标双方都有利处。
4、工程招标制度可以使建筑业内行程更加完善的竞争体制
为了使自己的企业能够在建筑业占有一定的地位,老企业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新企业为能够在建筑业站稳头角,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报价并提高质量。
5、工程招投标制度促使了施工企业提高自身的科学技术
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并提高自身在建筑业的地位,使自身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占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中标率并且维护社会信誉,这不仅需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也需要不落后与其他企业;不仅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和施工团队,也要适应竞争的需要。建筑工程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体力付出者,决定建筑外观、内在结构尤其是安全状态的,是优秀的建筑工程师。他们在技术上的突破与进步,直接影响了建筑成品的质量。再比如说,设备上的更新,也可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提高效率节省了时间,更是节省下来不少资金。
6、工程招投标制度为招标项目实行横向合并提供了方便
在集中招标的事务操作中也可打破地域的限制,最终使相似种类的招标项目更大统一管理起来,提高集中招标的规模,已减小工程成本。另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纵向合并,对不同的周岸标项目任务,比如产品或工程的具体属性、分门类别、不同功能等条件相近或者相同的,进行合并。
7、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督管理市场环境
提前做足工程的预算,宁超勿少,同时要确保招标预算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上下波动,不但要让成功拿下标的的施工单位能够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还要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铺张不浪费。如果出现投标被视为无效或者废除的情况,不要急于做出判断,最好通过法律保护的方式,客观公平的进行调查,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招投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文件不明而引起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不明等复杂情况。尤其是对经济方面的条款,一定要严格制定并且认真执行,以减少双方发生在经济事务上的摩擦,提高工程效率。同时,招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内容尽量不要过于苛刻,不然会给投标单位带来“此项工程风险很大”的印象,从而提高报价。
三、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行政干预、保护现象严重
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地方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应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工作,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部门越位干预,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混乱。第二,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中,影响招投标的正常进行。除此之外,有部分的行业或地方,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的过程中加入不公正的条件,倾向某些企业,为其保留一些标段或者强制别的中标单位把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等。
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部分业主存在着逃避法定招标程序的现象,例如将招标工程进行分解或是将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议标等形式,从而规避招标。部分的业主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内定中标者,掩人耳目。甚至还有业主为了达到一定的利益和好处,不惜损失国家以及其他招标人的利益,与招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以不正当的形式获取中标。
3、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对于招投标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关于评标组织的作用与价值能否正确的发挥问题。由于评标组织在法律上是具有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标评标的权利的组织,在理论上是招投标结果的判断者。而且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政策还存在一定漏洞。我国出台的《招投标法》中对于招投标存在的各项资质与标准并没有严肃的规范,例如对于串通招投标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只存在相应的价格因素应对。
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1、政府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由前文可知,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部分重叠、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基于此,本文认为政府应该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即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应该基于专业分工受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属性允许其来源多样化,如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私人或企业投资、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等,但建设项目应全权交由政府建设项目主观部门统一管理,且此管理应该覆盖整个建设项目规建的始终,即从项目规划到项目竣工交验。需注意: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及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是被囊括在其中的。针对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主管部门,其应该基于宏观角度就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作出相关举措,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以此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规则,并严格监督机制,以确保该机制被有效落实。
2、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由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或有政府参股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因此,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也主要发生在这类项目中。积极努力探索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并分阶段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管:在招标时,应对其发布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促使调动起更广泛地市场积极性,从而使建设单位的行为得以收敛、规范;在评标时,应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标底的保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开标定标时,应对中标人在等同于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加强《招标投标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只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管理规定相互配合,下位法成为上位法的细化而不是冲突的情况下,上位法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应对招投标主体行为不规范及招投标程序不统一等问题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最低价中标的概念、程序、适应范围等。
4、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机构
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积极规范项目招标机构,并依法设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以此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机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或招标机构有权利依法制定有关制度,从事机构资质认证,决定专家管理制度、业绩考核标准、执业范围等,以此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或机构实施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或招標机构可基于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及规范类型各异的项目招标程序,以此实现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各企业招投标投标成本的有效控制。
5、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1)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
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优化升级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国家现行有关制度皆要求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严禁人为地更改此规定的范围。若建设项目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管辖范畴,其不得被划定为行政强制执行范畴,而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将此类项目划分到形成管理程序内,但可被划定到后续行业管理程序内。
(3)规范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直接关乎到建设项目市场化的问题,且是建设项目市场内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务必要督促和鼓励施工企业建设及管理“工、料、机”等要素,以此实现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机械化施工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践证实,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简化建设项目市场行政管理程序和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运作水平。
6、市场监管机构的健全
设立中央政府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统一的管理机构执行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改变目前多部门监管的现状,彻底开放行业的限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招投标行业协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招投标代理资格认定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集招标、评标、开标、信息、咨询、支付等服务与管理功能于一体,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各建信息数据库,相互联网,实现招标项目信息、投标单位资信及评标专家信息的共享,既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又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招标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与政策性,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招标工作人员应不断的提高自身能力与素质,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管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举措,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良性、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杏花.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1.
[2]岳春私.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优化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
[3]顾莹,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2.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自招投标制度实行以来,为建筑市场提供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营造了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有效的规范了建筑市场承发包交易行为,并且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招投标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现象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程招投标的意义、目的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产物,其既不同于那种单纯地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方法,也不同于建设单位自行寻找施工企业,把经国家批准的工程任务,自行委托施工单位的“自行联系”的方法。招投标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招投标工作能鼓励竞争,防止垄断。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投标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优势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工程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下面主要介绍一下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贯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招标方与投标方在统一的工程量清单基础上进行招投标,这样有利于承发包工作的展开,可以有效地防止建筑领域的不良行为。
2、可以在设计中期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这样可以缩减工期,为业主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3、要求投标方编制企业定额,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提高其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4、清单条目简明扼要,有利于工程计量和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加快结算进度。
5、工程量清单清楚的划分了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程风险。业主承担了工程量变动的风险,承包商承担了价格波动的风险,体现了风险分担的原则。
二、招投标为企业到来的直接经济效益
1、工程招标制度带来合理报价
招标方一定想招到报价合理、施工任务完成出色的施工方来承包自己的项目,其中报价合理很大程度上影响招标结果。在若干施工方施工业绩相当的情况下,招标方会选择报价最低的施工方,来减少自己在此次工程建设中的投资。因此,招投标能够使施工报价控制在一个合理且低廉的范围,降低投标方的建设成本。
2、工程招标制度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工程招投标法规明确规定,招标方有权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上的明确要求,明文要求各项工程都要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批示执行。因此,招标方不仅要满足文件中投标方提出的各项要求,还要提高自身在建筑方面的质量,从而使企业被招标方选中的的可能性大大提高。这不仅能够保证建设处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也为施工单位在业内建立起好的信誉。
3、工程招标制度促进企业间的竞争并减少了花销
在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之前,常常会出现实际花销远远多于预计花销的情况,其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竞争不够激烈。实施招标制度之后,竞争使得施工方的工程造价一降再降,甚至最后能结余出很多款项。这些款项对于招标方就是一个很大的资金节约,大大减少了建筑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铺张浪费。同时,招投标制度的实施也可大大的缩短建设工期,投标方可在文件中规定建设工程完成期限,防止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提前交付使用,對投标双方都有利处。
4、工程招标制度可以使建筑业内行程更加完善的竞争体制
为了使自己的企业能够在建筑业占有一定的地位,老企业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新企业为能够在建筑业站稳头角,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报价并提高质量。
5、工程招投标制度促使了施工企业提高自身的科学技术
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并提高自身在建筑业的地位,使自身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占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提高中标率并且维护社会信誉,这不仅需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同时也需要不落后与其他企业;不仅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和施工团队,也要适应竞争的需要。建筑工程是一种极其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体力付出者,决定建筑外观、内在结构尤其是安全状态的,是优秀的建筑工程师。他们在技术上的突破与进步,直接影响了建筑成品的质量。再比如说,设备上的更新,也可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提高效率节省了时间,更是节省下来不少资金。
6、工程招投标制度为招标项目实行横向合并提供了方便
在集中招标的事务操作中也可打破地域的限制,最终使相似种类的招标项目更大统一管理起来,提高集中招标的规模,已减小工程成本。另一方面,可对采购项目实行纵向合并,对不同的周岸标项目任务,比如产品或工程的具体属性、分门类别、不同功能等条件相近或者相同的,进行合并。
7、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督管理市场环境
提前做足工程的预算,宁超勿少,同时要确保招标预算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上下波动,不但要让成功拿下标的的施工单位能够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还要尽可能的降低成本,不铺张不浪费。如果出现投标被视为无效或者废除的情况,不要急于做出判断,最好通过法律保护的方式,客观公平的进行调查,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说明招投双方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文件不明而引起的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不明等复杂情况。尤其是对经济方面的条款,一定要严格制定并且认真执行,以减少双方发生在经济事务上的摩擦,提高工程效率。同时,招标单位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内容尽量不要过于苛刻,不然会给投标单位带来“此项工程风险很大”的印象,从而提高报价。
三、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行政干预、保护现象严重
在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地方行政干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本应是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工作,但是由于当地政府部门越位干预,导致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出现混乱。第二,政府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招投标活动中,影响招投标的正常进行。除此之外,有部分的行业或地方,在投标过程中限定投标人范围,或在评标的过程中加入不公正的条件,倾向某些企业,为其保留一些标段或者强制别的中标单位把其中的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等。
2、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部分业主存在着逃避法定招标程序的现象,例如将招标工程进行分解或是将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议标等形式,从而规避招标。部分的业主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内定中标者,掩人耳目。甚至还有业主为了达到一定的利益和好处,不惜损失国家以及其他招标人的利益,与招标人之间进行串通,以不正当的形式获取中标。
3、现有的法律制度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对于招投标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还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关于评标组织的作用与价值能否正确的发挥问题。由于评标组织在法律上是具有对招投标活动进行投标评标的权利的组织,在理论上是招投标结果的判断者。而且由于目前我国相关政策还存在一定漏洞。我国出台的《招投标法》中对于招投标存在的各项资质与标准并没有严肃的规范,例如对于串通招投标就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只存在相应的价格因素应对。
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对策
1、政府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由前文可知,我国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部分重叠、管理机制不健全等,基于此,本文认为政府应该统一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即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应该基于专业分工受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属性允许其来源多样化,如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私人或企业投资、各级地方政府投资等,但建设项目应全权交由政府建设项目主观部门统一管理,且此管理应该覆盖整个建设项目规建的始终,即从项目规划到项目竣工交验。需注意: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及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是被囊括在其中的。针对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主管部门,其应该基于宏观角度就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作出相关举措,即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机制,以此规范建设项目招投标基本规则,并严格监督机制,以确保该机制被有效落实。
2、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
由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或有政府参股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因此,建设单位的不规范行为也主要发生在这类项目中。积极努力探索和完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从制度上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管,并分阶段对整个招标过程进行监管:在招标时,应对其发布招标公告的范围进行严格监督,促使调动起更广泛地市场积极性,从而使建设单位的行为得以收敛、规范;在评标时,应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以及标底的保密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规避建设单位操纵评标的可能性;开标定标时,应对中标人在等同于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尽快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加强《招标投标法》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只有法律、法规及地方性管理规定相互配合,下位法成为上位法的细化而不是冲突的情况下,上位法的法律效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应对招投标主体行为不规范及招投标程序不统一等问题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最低价中标的概念、程序、适应范围等。
4、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机构
政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积极规范项目招标机构,并依法设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以此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或机构。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或招标机构有权利依法制定有关制度,从事机构资质认证,决定专家管理制度、业绩考核标准、执业范围等,以此对各招标代理机构或机构实施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协会或招標机构可基于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制定及规范类型各异的项目招标程序,以此实现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各企业招投标投标成本的有效控制。
5、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
(1)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
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的优化升级要求明确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国家现行有关制度皆要求建设项目招投标范围必须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严禁人为地更改此规定的范围。若建设项目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管辖范畴,其不得被划定为行政强制执行范畴,而建设项目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随意将此类项目划分到形成管理程序内,但可被划定到后续行业管理程序内。
(3)规范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直接关乎到建设项目市场化的问题,且是建设项目市场内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务必要督促和鼓励施工企业建设及管理“工、料、机”等要素,以此实现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和机械化施工水平的提高,进而实现我国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实践证实,建设项目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简化建设项目市场行政管理程序和提高建设项目招投标运作水平。
6、市场监管机构的健全
设立中央政府和省、直辖市、自治区两级统一的管理机构执行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的行政监督管理,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改变目前多部门监管的现状,彻底开放行业的限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由招投标行业协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招投标代理资格认定等事务性管理工作;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集招标、评标、开标、信息、咨询、支付等服务与管理功能于一体,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各建信息数据库,相互联网,实现招标项目信息、投标单位资信及评标专家信息的共享,既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又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招标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与政策性,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招标工作人员应不断的提高自身能力与素质,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与公平性,要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增强管理水平、加强监督力度、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举措,为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良性、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赵杏花.试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价值工程,2011.
[2]岳春私.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优化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
[3]顾莹,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