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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自2011年起为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有效管控,促进商品房上市量、交易量保持稳定,控制存量房屋低价交易,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进行房屋交易、租赁等行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该项工作由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场中心)负责。我作为市场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制定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思路,制定了监管程序和标准,制定了监管资料建档办法。保证该项工作从开始阶段就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规定执行。四年来,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一是监管范围从单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步扩展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含经纪机构、评估机构)、电商;二是监管从业人员结构单一的房地产经纪人员扩展为房地产经纪人员、房地产估价人员、商品房销售人员等;三是研发《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实现监管方式有人工跨越到信息化时代;四是研发房地产市场监管资料档案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为总结分析监管工作质量和开展监管工作责任追究提供可能;五建立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联动监管,监管效率、质量、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迅速有力。通过不断的改进、完善监管程序和手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杜绝无证售房、乱涨价、销售信息不透明等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实现公示资料、专用平台发布信息、使用统一示范合同、执业人员数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管理部门制定的“四统一”标准;房地产中介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实行从业备案管理,房地产市场流通秩序平稳、健康。之所以取得这样良好的成绩,在于自己带领市场中心全体人员认真研究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找到管理部门转变管理职能的关键点,探索出维护房地產市场秩序正常运行的实施措施暨开展房地产市场监管,实现源头治理才是根本。笔者认为:监管工作的作用远胜于管理工作,首先是主动监管,其次可以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再次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充分研究,不会使管理成本高昂。为使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适应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和变化,必须不断调整监管内容,主动适应监管对象日益多样和复杂,实现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的管理目标要求房地产监管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进。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近千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超过一千家,各类房地产职业人员数万名,监管工作极为繁重。房地产监管工作要每天进行,如何把监管过程完整的保存是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因此,建立真实反映监管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工作档案资料保管制度被提上议事日程。我作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中形成的资料的归集和保管工作,特别注重监管工作档案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同步进行。从初期归集内容较为单一,市区两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使用纸件传递到目前全市运用自行开发的网络化管理,档案实现电子信息、纸质信息同步传递的历史性转变。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支持和服务于监管工作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一、注重监管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档案资料既是一项工作过程和成果的真实反映,也是工作延续或管理职能扩展的重要基础。我作为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始终注重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亲自指导制定监管工作流程、监管内容设定、归集资料顺序及标准、归档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标准、档案排列方式、存放库房条件、纸质资料扫描和电子文档利用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指导区县房管局开展好基础工作的建设。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对象多,企业类型、开发规模、人员素质、规范化程度差别明显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逐项进行落实,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经常性、反复性的违规问题,监管人员通过程序把检查内容填入一系列的检查表(单),检查完毕监管人员要按时做好检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专职人员再将这些资料经过规范化的整理形成监管工作档案资料。实践证明,规范化的档案资料对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十分重要。通过查阅档案,相同或相似的问题短期即可解决,复杂的问题,可以通过类似的已解决的案例中寻找思路。同时,通过研究档案,可以快速提高区县房管局监管人员政策、业务和分析水平。
二、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截至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档案已有十几万卷,基本上为纸质的案卷。随着监管次数和监管内容的不断调整,每个案卷的纸质资料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不仅增加放置案卷专用柜的数量,而且每年都要调整增加档案库房面积。遇到问题查阅相关资料要耗费较多的时间,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建设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是制定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将现有的纸质案卷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其次,研发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该系统集监管过程、监管事项处理、监管数据统计、监管信息分析、监管资料自动归集、利用为一体。其中,档案子系统居于基础和核心位置,该系统亦与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商品房销售审批系统、房地产中介监管系统、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相联接,实现市区县房管局数据实时更新和互传互用,各类信息的互查、调取、补充和下载,保证形成的档案资料实时更新和高效利用,高标准的监管档案信息化系统充分满足了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需要,并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政策、参照案例及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起到助手作用。
三、注重监管档案信息化成果运用
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依靠一套系统、一支队伍、一套流程、一个标准开展工作。日常检查主要工作是在网络平台上按要求填写检查内容的实际发生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情况、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超10日未售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销售许可违规销售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代理情况、特定目的的专项检查情况,区县房管局日常监管记录情况、定期区域监管分析报告、出现的待解决问题等。前述内容输入完毕后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共享,一经输入部门确认不可更改,其内容作为当期监管工作的原始记录,房地产监管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共设置监管指标226项,囊括监管对象与房地产业相关方面的全部数据。经过几年的探索,监管档案内容在区县房管局或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市场发展规律、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明显。房地产监管档案信息化成果的充分利用,表明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之间已形成发现—解决—再发现—再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工作模式。通过档案信息的充分利用,及时解决了一批困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难题,纠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建立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四统一”标准,制定了房地产职业人员培训体制,实现源头治理目标。这些阶段性成果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档案进行补充,形成一个时期该项工作的历史记录。
四、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监管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对档案资料的需要而形成的。监管工作从起步内容单一逐步发展到全面,监管资料也是有填写内容简单发展的现在表格繁多,内容多而复杂,有些内容尚处于改进完善过程中,管理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该类档案的归集整理和填写内容规范化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实践过程。根据本人长期从事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长期从事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经验,采取参照、借鉴房地产权籍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内容实际,创新性制定该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实践证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的建立方案符合本市实际,有利于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高效率开展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和百姓的权益。监管档案内容具有本市特点: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单位建立档案,案卷内容排序按检查顺序先后进行排列,案卷保管时间按照正常、存在问题、存在违规问题、存在违法问题分别制定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对重要的监管项目档案设定永久保存。为使此项工作符合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我亲自起草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天津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使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监管工作档案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保障。
一、注重监管档案的规范化建设
档案资料既是一项工作过程和成果的真实反映,也是工作延续或管理职能扩展的重要基础。我作为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始终注重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亲自指导制定监管工作流程、监管内容设定、归集资料顺序及标准、归档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标准、档案排列方式、存放库房条件、纸质资料扫描和电子文档利用等一系列管理规定,指导区县房管局开展好基础工作的建设。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对象多,企业类型、开发规模、人员素质、规范化程度差别明显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检查工作,按照规定程序逐项进行落实,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经常性、反复性的违规问题,监管人员通过程序把检查内容填入一系列的检查表(单),检查完毕监管人员要按时做好检查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专职人员再将这些资料经过规范化的整理形成监管工作档案资料。实践证明,规范化的档案资料对推动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十分重要。通过查阅档案,相同或相似的问题短期即可解决,复杂的问题,可以通过类似的已解决的案例中寻找思路。同时,通过研究档案,可以快速提高区县房管局监管人员政策、业务和分析水平。
二、不断提升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截至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档案已有十几万卷,基本上为纸质的案卷。随着监管次数和监管内容的不断调整,每个案卷的纸质资料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不仅增加放置案卷专用柜的数量,而且每年都要调整增加档案库房面积。遇到问题查阅相关资料要耗费较多的时间,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档案资料的信息化建设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首先是制定计划,用几年的时间将现有的纸质案卷进行扫描,形成电子档案。其次,研发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系统,该系统集监管过程、监管事项处理、监管数据统计、监管信息分析、监管资料自动归集、利用为一体。其中,档案子系统居于基础和核心位置,该系统亦与房地产动态监测系统、商品房销售审批系统、房地产中介监管系统、房屋租赁管理系统、房地产估价监管系统相联接,实现市区县房管局数据实时更新和互传互用,各类信息的互查、调取、补充和下载,保证形成的档案资料实时更新和高效利用,高标准的监管档案信息化系统充分满足了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的需要,并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监管政策、参照案例及时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起到助手作用。
三、注重监管档案信息化成果运用
目前,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依靠一套系统、一支队伍、一套流程、一个标准开展工作。日常检查主要工作是在网络平台上按要求填写检查内容的实际发生情况。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现场公示情况、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超10日未售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销售许可违规销售情况、房地产中介机构居间代理情况、特定目的的专项检查情况,区县房管局日常监管记录情况、定期区域监管分析报告、出现的待解决问题等。前述内容输入完毕后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共享,一经输入部门确认不可更改,其内容作为当期监管工作的原始记录,房地产监管工作电子档案内容共设置监管指标226项,囊括监管对象与房地产业相关方面的全部数据。经过几年的探索,监管档案内容在区县房管局或上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研究市场发展规律、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等方面作用日益明显。房地产监管档案信息化成果的充分利用,表明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之间已形成发现—解决—再发现—再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工作模式。通过档案信息的充分利用,及时解决了一批困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难题,纠正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行为,建立了房地产中介机构“四统一”标准,制定了房地产职业人员培训体制,实现源头治理目标。这些阶段性成果又对房地产市场监管档案进行补充,形成一个时期该项工作的历史记录。
四、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房地产监管工作档案建设和管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开展对档案资料的需要而形成的。监管工作从起步内容单一逐步发展到全面,监管资料也是有填写内容简单发展的现在表格繁多,内容多而复杂,有些内容尚处于改进完善过程中,管理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该类档案的归集整理和填写内容规范化还需要一定时间的实践过程。根据本人长期从事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长期从事房地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经验,采取参照、借鉴房地产权籍档案管理规定结合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内容实际,创新性制定该类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实践证明,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的建立方案符合本市实际,有利于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高效率开展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和百姓的权益。监管档案内容具有本市特点:即以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单位建立档案,案卷内容排序按检查顺序先后进行排列,案卷保管时间按照正常、存在问题、存在违规问题、存在违法问题分别制定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一年。对重要的监管项目档案设定永久保存。为使此项工作符合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我亲自起草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天津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使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监管工作档案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