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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平湖市被列为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限制纳污控制红线)试点市。试点期间,平湖市积极探索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经验,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开展重要水域的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试点期末,平湖市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