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继承礼乐文明

来源 :小品文选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cz74133556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公元前575年,晋国和楚国打了一仗。
  这场战争,叫鄢陵之战。
  当时,打仗是只有贵族才能参加的事情。
  平民就算跟着去,也只能担任后勤工作。
  参加战斗的,是国君、大夫和士。
  结果,晋国大夫郤至多次遇到楚共王。
  每次,他都要脱下头盔,小步快走。
  这是表示尊敬,也是行礼。
  于是,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共王就派了一个人带着一张弓,去慰问郤至。
  使者代表楚王说:刚才战斗最激烈的时候,有一位穿浅红色军装的人,真是君子啊!他见了寡人就小步快走,会不会受伤了呢?
  郤至立即脱下头盔回答:伟大的君上!您卑微的外邦小臣郤至,追随敝国寡德之君参加战斗,承蒙君上恩准披上了盔甲。公务在身,因此不敢当面叩谢君上的亲切关怀。拜托貴使禀告君上,下臣身体很好,正要与贵军决一死战。
  两个人如此这般地客气了半天,这才依依惜别,然后继续战斗。
  天底下,还有这样打仗的?
  有,春秋时期就是。
  为什么呢?
  因为华夏文明就是礼乐文明。
  礼的初衷,原本是维持秩序。
  这就像乐的功能,最终是缔造和谐。
  维持秩序可以有各种方式。
  靠武力威胁,只能奏效一时,难以长治久安。
  靠人情面子,只适用于熟人社会,范围有限。
  最文明也最有效的方式是依靠法律,可惜少了点人情味。常常看见律师草拟合同,满纸都是“应该”或者“不得”之类的字样。这样虽然合法,却让人很不舒服。甲乙双方原本是平等的,为了互利双赢才签订合同,凭什么你要求我又是“应该”又是“不得”的?不礼貌嘛!没道理嘛!
  这样的合同,我就不签!
  你就不能把“乙方不得”改成“乙方保证不会”么?
  可惜很多人不会,也不在意。
  格式合同,就更是如此。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是跟西方学的,缺乏中华传统的熏陶。
  所以,既要加强法治建设,也得继承礼乐文明。
  那么,我们又该怎样继承?
  礼最可贵的精神,是相互尊重。
  比方说,晚辈或下级行礼,长辈和上级必须还礼。
  这就叫:“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彬彬有礼,自己爱理不理,是没有教养的。
  不过,在传统社会,特别重礼的还有一些讲究。
  比如称谓。
  称呼对方的父母子女,一律用“令”字。
  令尊,令堂,令郎,令爱。
  因为“令”的意思是美好。
  用来称呼自己的父母子女,就闹笑话了。
  正确的称谓是:家父,家母,小儿,小女。
  这就叫:扬人抑己。
  特别谦卑的,还会把自己的儿子叫做“犬子”。
  不过,这事其实当不得真。
  想当年,孙权提出为儿子娶关羽的女儿,没想到关羽一声怒吼:“吾虎女安肯嫁犬子乎!”
  结果怎么样呢?
  走麦城了。
  当然,这话是《三国演义》编的,正史没有记载。
  骂辱是有的,拒婚也是有的,称“犬子”则未必。
  关羽,还不至于那么不讲礼。
  其实,礼的基本原则,是不说粗话。
  特别讲究君子风度的,还要使用外交辞令。
  比如公元前632年的晋楚城濮之战,楚国统帅成得臣的宣战书,话就是这么说的:敝国的战士,恳请与贵国的勇士做一次角斗游戏。君上靠在车里观赏就行,您卑微的外邦小臣成得臣愿意奉陪。
  晋文公则派使者回答说:敝国的寡德之君,已经接到了大帅的命令。实际上寡君岂敢抵挡贵国的威武之师?只不过没有接到贵军的停战之令。因此,也只好拜托大夫您转告贵军将士,驾好你们的战车,忠于你们的国事,明天早上见。
  说白了,其实就是约架。
  约架也得客客气气,彬彬有礼,是华夏文明的古风。
  那么,对待无礼之人怎么办?
  按照礼尚往来的原则,应该是:“你不仁,休怪我不义!”
  不过,最好还是温良恭俭而不让。
  比如,不说“滚”之类,而是:“麻烦你出去的时候,把门关上!”
  总之,自己越有礼貌,挑衅者越有挫折感,也越掉价。
  大庭广众之中,尤其如此。
  选自《易中天品史》
其他文献
看到阳台上花盆里的长寿草,我便想起天堂里慈祥的母亲,想起她最喜欢吃的长寿面。六年前,母亲不知从哪里弄来长寿草的种子,把它撒在两个花盆里,定期浇水施肥。在她精心伺候下,长寿草生长很快,并且长得很茂盛。母亲喜欢早餐用长寿草的绿叶做汤面。她先把水烧开,往锅里打一个鸡蛋或者放切细的瘦肉,然后把面条放进去煮熟,再把洗好的绿叶放进去焯一下就出锅,最后在碗里滴点麻油,我们称这样的汤面为“长寿面”。母亲患有胃下垂
1988年,一个再寻常不过的下午,我一如既往在铺子里忙日常事务。一位老先生推开大门走了进来,颤巍巍地从怀里掏出一支派克钢笔,表明要典当。派克钢笔原产于美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曾盛行一时,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我端详着眼前这位老先生,他年近古稀,有一种不同于他人的文人气质,说话时有浓重的山东口音。感觉投缘,我便请老先生到办公室里坐着歇腿,沏壶茶请他喝。一坐定,老先生就将钢笔递给我。在灯光下,笔身现出因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在小时候不会这样感觉,也不愿相信事情竟会是这样的,可是有了点年纪之后,就会认可这一说法,觉得此言不虚。可能是由于身体状况大不如前,也可能是由于阅历增多。  既然如此,怎样才能在人生中时常保持好心情呢?这也是我静修中常常思考的一个问题。想来想去,想出以下几条锦囊妙计,若依计而行,必有奇效:  首先,凡是在涉及空间的问题上,想大比想小要好。想得越小,心情越坏;想得越大,心情越好。比
一介书生,两袖清风,最大奢侈,莫过于清池伏其前,朱栏傍水,古木环其屋,翠幕垂窗,插架粼粼皆异帙,乱抽未定读何书。《小窗幽记》云:“人生有书可读,有暇得读,有资能读,又涵养之如不识字之人,是谓善读书者。”读书人有书可读,与常人有米可炊同理,心皆不慌。书房的意义,不止藏书,且为清灵的优雅天地,堆架堆案皆先哲的气息。人工智能、语义技术时代,书籍的式微,令书人难堪。昔日著述者寡,流布者尤稀,如今买书较之读
在知乎上看过一个问题。题主问:为什么我看了200多本书思想还没有本质的提高?如果按照励志段子的逻辑,这是个理直气壮的问题:我投入那么多,为啥没有回报?  可是按我理解的读书逻辑,这根本就是个伪问题:你都看了200本什么书?怎么看的?不先问这些,光凭读书数量,以求思想质量,还不如问自己为啥看了二十多年春晚也没提高审美水平。  按我的想法,劝人读书,当然是件好事,但读书不是人生的必需品,读不读书,可能
生病之前,我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影响世界百大人物”之一,我意气风发地赴美受奖,自认实至名归、当之无愧。然而,吊诡的是,领奖回来没几个月,我就发现自己生病(淋巴癌)了。赤裸裸地暴露在病痛的风暴中,再大的影响力、再高的知名度都帮不了忙;在诊疗间、在病床上,我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随时可能在呼吸之间顿失所有的病人。那时候,我常常怨天怨地、责怪老天爷对我不公平,我从内心深处发出呼喊:“为什么是我?我做
王羲之的《蘭亭序》,尽管它聚讼纷纭,至少在唐朝以后,总可以算是古文名篇了吧?不过,这一名篇,还是靠唐太宗李世民的吹捧,在书法界中站住了脚,在文章家的观感里,它似乎还没有获得认可。许梿的《六朝文絜》、王文濡的《南北朝文评注读本》都不选此文,可知这两位六朝文专家,都不考虑这篇文章。曾国藩的《经史百家杂钞》也不收此文。可知这篇文章在近代的盛行,作为古文读物,还是姚惜抱的《古文辞类纂》和吴氏昆仲的《古文观
對于我们这些与张爱玲交臂而过的人,就只能从她留下的文章去认识她。在散文里,她显得清晰和直接一些,小说则要隐晦与曲折一些。而说到底,认识张爱玲,是为了认识她的小说,因为于我们来说,唯有小说,才是张爱玲的意义。所以,认识的结果就是,将张爱玲从小说中攫出来,然后再还给小说。  先看张爱玲的散文。我在其中看见的,是一个世俗的张爱玲。她对日常生活,并且是现时日常生活的细节,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在《公寓生活记
荷兰有些焦虑,十九世纪荷兰最骄傲的儿子凡高的画他们收藏得不多,伟大的杰作散佚在世界各地,凡高是属于全世界的。但荷兰要证明他是她的儿子,所以在1973年建立了凡高博物馆。又用很多的钱到世界上收买凡高的画,但许多杰作是难以买回来的。在阿姆斯特丹的凡高博物馆,共有凡高的200多幅油画,500多张素描。  我去的时候是秋天,阿姆斯特丹下着细雨,但不冷。从红色的火车站出来,随便问一位老太太,她仔细辨别了我的
最近有机会重读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百年孤独》,感慨良多。实际上,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就读了此书,当时感觉非常的兴奋。后来撂在一边没再捡起,一是因为值得一读的翻译文学太多,目不暇接;二是《百年孤独》在文学圈中声誉日盛,几乎成了一部无法亲近的“圣书”。当初清新的阅读印象已经淡漠,代之以一些庞大而不知所云的概念。比如有人评论说:“《百年孤独》完美地描述了人类‘儿童状态’对于恐怖与无助的无意识。”你能明白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