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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部门分工》(以下简称《分工》)明确,我国将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每千瓦时550克以内。针对电力等8个工业行业中年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将出台碳排放权总量设定与配额分配方案,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