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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同一事故中丧生,且不能判断死亡先后顺序的,《保险法》与《继承法》的规定在一定情况下会发生冲突,只好由执法机关来评判。但因为执法机关可能对新《保险法》的理解并不深入,对保险知识也了解不多,所以经常会造成错判,保险金的给付并没有按照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真实意愿。这篇文章分析具体的矛盾点并针对进一步完善《保险法》提出一些建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