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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反腐败斗争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特殊表现形式,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腐蚀与反腐蚀、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政治斗争,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政权建设而迫切需要解决的政治任务。随着经济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的形式越来越多,手段越来越隐蔽。腐败和反腐败,成为一场此消彼长的复杂较量。在新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特征和社会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的具体实际,针对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实践,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权,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起到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关键词:腐败;斗争;方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8-0033-01
一、观念创新
要加强对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和先进部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业绩和荣誉掩盖腐败。先进这个概念会使人产生一种值得敬佩和爱护的感觉,殊不知先进人物也好,先进单位或部门的主管也罢,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如果放松对这个正气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监督,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下,难免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涉足腐败。我们历年来组织学习的各类案例案件中,有不少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人物,大多数人的档案里,记载着一个一个光环和荣誉。有科技成果的,有获得各级奖励的,有享受特殊津贴的,还有曾经当选各级人大代表的。可以说这些人都有了名分,有着耀眼的光环。但其中有的人不能自重、自爱,走上领导岗位后沾沾自喜,忘乎所以,放松学习,淡薄纪律,自身免疫下降,滑入腐败泥坑,这与组织上对他们放松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分不开的。
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运用过程中腐败的产生。一是围绕生产经营工作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制约,即对于管人的、管钱的、管物的等时刻不能放松监督;二是针对“三重一大”环节,必须严格依照程序,民主决策,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共同上手,齐抓共管,防止出现问题。
要加强对自己最信赖的人和培养的典型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感情掩盖腐败。对自己亲手培养起来的人,常常会自觉不自觉的偏爱和袒护,只相信他们的汇报,不相信别人的评说。时间一长,就会助长他们的霸气,听不进部下和同事的劝告,唯一能听得进的就是培养他的领导。这种人一旦染指腐败,实难监督。要加强对“合法”程序和“完备”程序操作下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制度掩盖腐败。有些腐败正是在利用“合法”程序和“完备”程序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队伍创新
建设好一支有专业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人员队伍不但要懂得纪检和监察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还应具备一些专业方面的知识,有条件时可以配备一些专业人才。在反腐倡廉教育、效能监察和案件检查工作中,才不至于被动。目前主要是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懂得专业技术的人才。效能监察目前大多停留在浅显水平上。参与监督招投标只能在一些程序上监督,企业的工程招投标也好,设备的招投标也罢,目前只能是理想化的监督,真正的工程设计和标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还有很多是外行,无法发现“合法”程序下的腐败;效能监察的项目多而人手少,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进行,如果能够减少项目,抓住重点,再配备一些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效能监察工作就会主动得多。要有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如今干部提拔和任用,几乎都经过了干部考察这一关,但还是有一些腐败分子混进官场。究其原因,除了极个别是因为没走民主程序之外,大多数是因为廉政考核流于形式。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常识,在干部任前考察过程中,不能机械地走程序,要从人力资源管理着手,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不让一个腐败分子混进干部队伍。
三、方法创新
加强对业绩的监督,防止政绩出腐败。越是只重视表面“政绩”的人,就越容易腐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并不是空穴来风。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热衷于各类“政绩工程”,作风浮夸,脱离实际,往往不自量力,极易陷入腐败。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官场腐败,是一种利用了现代传媒手段的官场腐败。有些企业的管理者欺上瞒下,凭空捏造,想方设法骗取投资或虚列成本,造成上级领导决策失真,导致企业走入困境。
加强对控权和用权的监督,防止权力出腐败。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在用人权、审批权、决策权等方面,主管或者分管领导作风专横容易出腐败。当权力不受监督、制约的时候,当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权力的运作不透明的时候就是腐败产生之时。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督,防止部分人员借机搞腐败。
四、机制创新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厂务公开工作,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要把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的知情权和对党风、行风建设的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推进企业效率的提高、公信度的增加。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努力使有职有权的人员无法滥用权力、从而也避免了职务犯罪行为。建立纪检监查干部委派制度,加大对同级的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的执纪执法和监督独立性是相对而言的。一些被查处出来的主要经济犯罪活动是在其上一个任职上,也就是调离原“一把手”的岗位之后才被查处,这说明对同级“一把手”的监督是很难的。在一个地区和单位,“一把手”统领一切,虽然说执纪执法部门有独立的监督检查权,但也必须在本单位“一把手”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这就使执纪执法部门对同级领导机关的监督检查增添了难度。如果实行纪检监查干部委派制度,其任命和升迁权不在同级领导手上,其情况又不一样了。建立民主听证制度,使企业各项事务公开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和有效性是有限度的,这个力度和有效性是相对于领导干部的自觉性而言的。领导干部一出问题,有人就会说监督机关监督不力。限于监督机关的人手和管理职权的限制,不可能一天到晚跟在领导干部的身后。建立民主听证制度,把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监督的视线就广阔多了。
作者单位:华北油田华美服务处科研社区服务站
关键词:腐败;斗争;方法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8-0033-01
一、观念创新
要加强对先进人物、先进单位和先进部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业绩和荣誉掩盖腐败。先进这个概念会使人产生一种值得敬佩和爱护的感觉,殊不知先进人物也好,先进单位或部门的主管也罢,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如果放松对这个正气群体的思想教育和监督,在市场经济这个大环境下,难免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涉足腐败。我们历年来组织学习的各类案例案件中,有不少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人物,大多数人的档案里,记载着一个一个光环和荣誉。有科技成果的,有获得各级奖励的,有享受特殊津贴的,还有曾经当选各级人大代表的。可以说这些人都有了名分,有着耀眼的光环。但其中有的人不能自重、自爱,走上领导岗位后沾沾自喜,忘乎所以,放松学习,淡薄纪律,自身免疫下降,滑入腐败泥坑,这与组织上对他们放松教育、管理和监督是分不开的。
要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运用过程中腐败的产生。一是围绕生产经营工作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制约,即对于管人的、管钱的、管物的等时刻不能放松监督;二是针对“三重一大”环节,必须严格依照程序,民主决策,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共同上手,齐抓共管,防止出现问题。
要加强对自己最信赖的人和培养的典型单位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感情掩盖腐败。对自己亲手培养起来的人,常常会自觉不自觉的偏爱和袒护,只相信他们的汇报,不相信别人的评说。时间一长,就会助长他们的霸气,听不进部下和同事的劝告,唯一能听得进的就是培养他的领导。这种人一旦染指腐败,实难监督。要加强对“合法”程序和“完备”程序操作下的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防止制度掩盖腐败。有些腐败正是在利用“合法”程序和“完备”程序达到自己的目的。
二、队伍创新
建设好一支有专业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人员队伍不但要懂得纪检和监察部门的政策和法规,还应具备一些专业方面的知识,有条件时可以配备一些专业人才。在反腐倡廉教育、效能监察和案件检查工作中,才不至于被动。目前主要是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懂得专业技术的人才。效能监察目前大多停留在浅显水平上。参与监督招投标只能在一些程序上监督,企业的工程招投标也好,设备的招投标也罢,目前只能是理想化的监督,真正的工程设计和标的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还有很多是外行,无法发现“合法”程序下的腐败;效能监察的项目多而人手少,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进行,如果能够减少项目,抓住重点,再配备一些具备专业知识的人才,效能监察工作就会主动得多。要有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如今干部提拔和任用,几乎都经过了干部考察这一关,但还是有一些腐败分子混进官场。究其原因,除了极个别是因为没走民主程序之外,大多数是因为廉政考核流于形式。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常识,在干部任前考察过程中,不能机械地走程序,要从人力资源管理着手,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不让一个腐败分子混进干部队伍。
三、方法创新
加强对业绩的监督,防止政绩出腐败。越是只重视表面“政绩”的人,就越容易腐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并不是空穴来风。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热衷于各类“政绩工程”,作风浮夸,脱离实际,往往不自量力,极易陷入腐败。这是一种危害极大的官场腐败,是一种利用了现代传媒手段的官场腐败。有些企业的管理者欺上瞒下,凭空捏造,想方设法骗取投资或虚列成本,造成上级领导决策失真,导致企业走入困境。
加强对控权和用权的监督,防止权力出腐败。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在用人权、审批权、决策权等方面,主管或者分管领导作风专横容易出腐败。当权力不受监督、制约的时候,当权力缺乏必要的限制、权力的运作不透明的时候就是腐败产生之时。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的监督,防止部分人员借机搞腐败。
四、机制创新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厂务公开工作,加大对重大事项决策的透明度。要把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的知情权和对党风、行风建设的参与权、监督权、裁判权真正交给群众,为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条件,推进企业效率的提高、公信度的增加。二是要拓宽监督渠道,努力使有职有权的人员无法滥用权力、从而也避免了职务犯罪行为。建立纪检监查干部委派制度,加大对同级的监督力度。纪检监察的执纪执法和监督独立性是相对而言的。一些被查处出来的主要经济犯罪活动是在其上一个任职上,也就是调离原“一把手”的岗位之后才被查处,这说明对同级“一把手”的监督是很难的。在一个地区和单位,“一把手”统领一切,虽然说执纪执法部门有独立的监督检查权,但也必须在本单位“一把手”的领导之下开展工作,这就使执纪执法部门对同级领导机关的监督检查增添了难度。如果实行纪检监查干部委派制度,其任命和升迁权不在同级领导手上,其情况又不一样了。建立民主听证制度,使企业各项事务公开化。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力度和有效性是有限度的,这个力度和有效性是相对于领导干部的自觉性而言的。领导干部一出问题,有人就会说监督机关监督不力。限于监督机关的人手和管理职权的限制,不可能一天到晚跟在领导干部的身后。建立民主听证制度,把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监督的视线就广阔多了。
作者单位:华北油田华美服务处科研社区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