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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建筑市场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建设法规课程应定性为建筑类专业学生修读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建设法规课程体现出跨学科性、学科知识的抽象性两大显著特点,在实践中建设法规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应从按专业完善教材编排、提高学科重视度、改善教学方法三个方面解决。
关键词: 建设法规课程 特点 问题 建议
一、建设法规课程的性质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大量规范和管理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等建筑类专业也都陆续将建设法规这门课程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
对建设法规课程性质的界定在实践中存在分歧。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各建筑院校对建设法规的课程定性不尽相同。有的高校将之定位为学生的专业考察课,属专业限选课,有的高校将之定位成专业基础课程,属专业必修课。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实用性及重要性,本文认为高等院校建筑类专业应将建设法规课程定性为学生专业必修课。
二、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一)跨学科性。
建设法规涵盖了工程项建设全过程所有法律环节和内容的综合,其课程内容涉及到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筑许可、工程的承发包、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各个领域,其所包含的知识信息量巨大。
(二)学科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作为工科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文科”课程,与建筑类学生以往所学知识中经常出现公式、数字、图片等较为直观的灵活应用型课程内容不同,建设法规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等相对枯燥、抽象的教学内容。
三、目前建设法规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学科名称不够统一和规范。
前已述各高等院校建筑类专业均开设建设法规课程,然而这一课程的名称却各式各样,这一点从汗牛充栋的建设法规课程教材上五花八门的课程名称可见一斑,有《建筑法规》、《建设法规》、《土木工程法规》、《建筑与房地产法规》等名称,不胜枚举。考察其内容,却发现并非是分别针对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按照学科进行的内容编排,教材体系和篇章的编排大同小异,并无新意。
(二)课程不受重视。
近年来,迫于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高校教学过于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型能力而忽视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培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反映在建筑类专业学生培养上,各高校普遍注重对学生技术、专业设计等技能训练,建设法规课程有助于提高学生今后从事建筑类行业的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法律素质、增强设计规范意识,同时对从业后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也具备一定的提醒和防范作用。然而各高校普遍存在《建设法规》课时较少,且开课学期较后等问题,体现出对该门课程的不重视。
(三)学生法律基础差,教学难度大。
建筑专业类学生学习建设法规课程,是一种跨专业和学科的学习。无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直接进入建设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对工科类学生而言势必是一个挑战。加之内容抽象,学生很容易感觉枯燥无味,产生懒惰和厌学心理。
四、加强建设法规课程教学的建议
(一)分学科统一课程名称。
总体而言,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法规等。我在授课中发现,建设法规中包罗万象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不全然适用于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专业,分学科地将建设法规的内容因材施教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能提高授课效益。因建设法规原本就存在安排课时较少等问题,将与本学科相关的重点法规章节教授给学生,使学生基本掌握未来执业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或知晓查找和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的方法、方向,远比囫囵吞枣,重点不分,一揽子地将全部内容灌输给学生效果要好许多。据此,建议建设法规教材可按专业分为《建设法律、法规》、《建筑法律、法规》、《土木工程法律、法规》①,教材的编排上根据专业的不同有所侧重和舍弃。
(二)将建设法规定位为必修课。
前已讨论建设法规对建筑类学生的重要性,那么提高对建设法规课程的认识需要做到:(1)将建设法规设为学生专业必修课;(2)课程安排上应考虑安排在学生大三期间,不应将课程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3)延长课程学时。
(三)运用好案例教学法及增加实践环节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事实上,在建设法规授课过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法是共识,然而,案例教学法也绝非简单地为在讲课过程中穿插几个案例,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在于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讨论,解决案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同时,建议在授课过程中应安排教学实践环节,如组织学生到招投标现场熟悉招投标操作程序,熟悉招投标流程,并将实践环节作为考查学生成绩的环节之一。
注释:
①法律广义上而言指包含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条文的总称,狭义上单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原有的《建设法规》课程名称本文认为不能涵盖内容繁多体系庞杂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故此将课程命名为《建设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赵剑峰.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与方法改革的探讨与实施.大连大学学报,2008,(6).
[2]冯需.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初探.科技信息,2010,(15).
[3]金国辉.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修订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6.
关键词: 建设法规课程 特点 问题 建议
一、建设法规课程的性质
随着我国建设行业的迅猛发展,国家陆续出台了大量规范和管理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等建筑类专业也都陆续将建设法规这门课程纳入学生在校期间的修读课程。
对建设法规课程性质的界定在实践中存在分歧。经过调查分析发现,各建筑院校对建设法规的课程定性不尽相同。有的高校将之定位为学生的专业考察课,属专业限选课,有的高校将之定位成专业基础课程,属专业必修课。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实用性及重要性,本文认为高等院校建筑类专业应将建设法规课程定性为学生专业必修课。
二、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一)跨学科性。
建设法规涵盖了工程项建设全过程所有法律环节和内容的综合,其课程内容涉及到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建筑许可、工程的承发包、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各个领域,其所包含的知识信息量巨大。
(二)学科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作为工科类专业开设的一门“文科”课程,与建筑类学生以往所学知识中经常出现公式、数字、图片等较为直观的灵活应用型课程内容不同,建设法规课程中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等相对枯燥、抽象的教学内容。
三、目前建设法规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学科名称不够统一和规范。
前已述各高等院校建筑类专业均开设建设法规课程,然而这一课程的名称却各式各样,这一点从汗牛充栋的建设法规课程教材上五花八门的课程名称可见一斑,有《建筑法规》、《建设法规》、《土木工程法规》、《建筑与房地产法规》等名称,不胜枚举。考察其内容,却发现并非是分别针对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按照学科进行的内容编排,教材体系和篇章的编排大同小异,并无新意。
(二)课程不受重视。
近年来,迫于学生就业的严峻形势,高校教学过于注重培养学生的应用型能力而忽视学生各方面综合素质培养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反映在建筑类专业学生培养上,各高校普遍注重对学生技术、专业设计等技能训练,建设法规课程有助于提高学生今后从事建筑类行业的法律意识,培养专业法律素质、增强设计规范意识,同时对从业后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也具备一定的提醒和防范作用。然而各高校普遍存在《建设法规》课时较少,且开课学期较后等问题,体现出对该门课程的不重视。
(三)学生法律基础差,教学难度大。
建筑专业类学生学习建设法规课程,是一种跨专业和学科的学习。无法律基础知识的积累,直接进入建设法律和法规的学习对工科类学生而言势必是一个挑战。加之内容抽象,学生很容易感觉枯燥无味,产生懒惰和厌学心理。
四、加强建设法规课程教学的建议
(一)分学科统一课程名称。
总体而言,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法律制度、土地管理法律、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工程建设标准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承包与发包法规等。我在授课中发现,建设法规中包罗万象的法律法规知识并不全然适用于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专业,分学科地将建设法规的内容因材施教不仅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能提高授课效益。因建设法规原本就存在安排课时较少等问题,将与本学科相关的重点法规章节教授给学生,使学生基本掌握未来执业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或知晓查找和学习相关规章制度的方法、方向,远比囫囵吞枣,重点不分,一揽子地将全部内容灌输给学生效果要好许多。据此,建议建设法规教材可按专业分为《建设法律、法规》、《建筑法律、法规》、《土木工程法律、法规》①,教材的编排上根据专业的不同有所侧重和舍弃。
(二)将建设法规定位为必修课。
前已讨论建设法规对建筑类学生的重要性,那么提高对建设法规课程的认识需要做到:(1)将建设法规设为学生专业必修课;(2)课程安排上应考虑安排在学生大三期间,不应将课程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3)延长课程学时。
(三)运用好案例教学法及增加实践环节提升学生学习兴趣。
事实上,在建设法规授课过程中使用案例教学法是共识,然而,案例教学法也绝非简单地为在讲课过程中穿插几个案例,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在于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主动参与讨论,解决案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同时,建议在授课过程中应安排教学实践环节,如组织学生到招投标现场熟悉招投标操作程序,熟悉招投标流程,并将实践环节作为考查学生成绩的环节之一。
注释:
①法律广义上而言指包含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等在内的所有规范性条文的总称,狭义上单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颁布的法律,原有的《建设法规》课程名称本文认为不能涵盖内容繁多体系庞杂的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故此将课程命名为《建设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赵剑峰.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与方法改革的探讨与实施.大连大学学报,2008,(6).
[2]冯需.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初探.科技信息,2010,(15).
[3]金国辉.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修订本).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