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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办[2016]3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15]73号),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实行信息互联互通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