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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词源学中得出游戏概念的分离,并不能作为定义竞技概念的基础,玩耍和游戏都不具备定义竞技概念的优先性。同时,游戏意义的复杂性、多变性和随意性,在对“游戏”概念区分过程中,被再次得到证明,游戏不是竞技最合适的属概念。游戏概念“此与彼”之内的分辨,解构游戏本身却没能使竞技获得概念上的建构;而游戏概念之外的甄选,才是解决竞技概念不清的理性道路,技艺在竞技定义中更具优先性。中西语境的差异,使得游戏概念模糊、晦涩且多义,竞技本质非游戏论、竞技本质技艺论,是竞技在逻辑定义中得出的结论。
关 键 词:体育哲学;本体论;竞技;技艺;游戏;玩耍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5-0011-06
Abstract: The separation of the concept of game derived from etymology can’t be used as the foundation for defining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while both play and game are not provided with the priority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In the mean time, the complexity, variability and randomness of game meanings are proven again in the process of distinguishing the concept of “game”, hence game is not the most appropriate generic concept of athletics. Distinguishing the concept of game within this and that, and deconstructing the game itself, failed to enable athletics to be constructed in terms of concept; while screening beyond the concept of game is really the rational way to resolve the ambiguity of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and skill is provided with more priority in the definition of athletics.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ontext make the concept of game ambiguous, obscure and multivocal, the theory of the essence of athletics being not game, and the theory of the essence of athletics being skill, are conclusions drawn from the logical definition of athletics.
Key words: sports philosophy;ontology;athletics;skill;game;play
学术不争不明,问题不辩不清。陈璐等[1]以论文《此游戏论非彼游戏论》(以下简称“陈文”)与我商榷,这是学术研究中的思想交锋,我有回应的必要。《竞技本质非游戏论》[2](以下简称“刘文”)主要观点是排除“游戏”在定义“竞技”概念时,本质不清内涵空洞的干扰,使“竞技”引向确定的“技艺”知识领域,从而建立起竞技概念的本质内涵和感性外观。“陈文”认为在游戏概念之中,应该区分play和game的内涵,并试图寻找“竞技”与两者之间的联系。对比发现“刘文”立足于本质主义的立场,寻找到“游戏”不可定义的证据,并重新建立“竞技”概念的定义路径和基础;而“陈文”从词源学或语言学的视角,证明“游戏”耐人寻味的多样性,而主张与“玩耍”概念的区分,从而导致“游戏”虚无泛化概念的不证自明。“刘文”以本质主义为据,关注“竞技”概念的本质内涵;而“陈文”以语义词源为证,重视“游戏”含义的内容区分,立场不一这自然导致“陈文”深陷“关公何以战秦琼”的自问之中。寻找“竞技”本质内涵,在“游戏”和“技艺”中必然是“非此即彼”[3],据此作出回应。
1 基本观点
对于事物本质的探索,会以“某某是什么”的形式出现,这一符号性的解问形式,涉及到事物的普遍性(共相)问题,成为人类认识的首要思考方式。对于“竞技”是什么?“刘文”的观点是“非游戏”乃是“技艺”,而陈文的观点是“游戏”,并用“此游戏和彼游戏”来进行说明。
“刘文”的主要观点:1)“游戏”是人的活动天性和本能,“竞技”是人的运动传习和经验;2)本质主义立场寻找“竞技”的本质,而反本质主义正好借语言描述拆解“游戏”的本质;3)“游戏”的目的在于内在性的呈现,而“竞技”的目的在于外在性的表现;4)“竞技”在于身体行为的实践;而“游戏”在文化中走向易变多义;5)竞技是身体性运动竞争的技艺。从中可以看出,“游戏”和“竞技”存在着某些不一样的特征,使得本质上两者能够得到区分,重新建立“竞技”的概念,会对“竞技”在知识体系上的建构有所帮助。
“陈文”的主要立场:1) play和game应该分别翻译为“玩耍”和“游戏”;2)动物可以play,而只有人能game;3)在游戏理论中应该区分玩耍(play)和游戏(game)的含义;4)玩耍(play)在西方学者中的定义应该被重视;5)竞技是身体活动性游戏。综合以上观点,使“游戏”囿于自身的概念之中,并进行含义支解,导致本身混乱的“游戏”概念,又增加了易变的证据,使得定义的基础更不牢固。 3.2 彼游戏之外
不可否认,“陈文”关注英语“游戏”概念“play和game”的区别,对于研究“游戏”本质具有重要价值,但在定义“竞技”时却会显示出相反的效果。同时,没能真正理解胡伊青加用荷兰语(属日尔曼语族)所表达出的“游戏整体观”,和“游戏”在社会生活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全面性的意义。胡伊青加认为“游戏”在生活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性质和功能才是根本的、首要的任务,其文化表现才是主要的研究重点。
同时,“陈文”也没有发现“刘文”所持的“游戏整体观”立场,并利用“游戏”之分离进行争辩。在游戏整体观中,“游戏可能是体育起源的一种解释,但是‘游戏’却不能解释为‘体育’,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就反映在社会属性之中”[12]。从中传递出,“游戏”和“体育”在现象上联系,本质上区别的观点。“游戏”和“竞技”并非没有联系,但是作为定义“竞技”的基础,“游戏”显然不是最合适的属概念。因为,“游戏”(play和game)不具备在定义“竞技”概念中的优先性,自身却表现出不稳定、不准确和不一致的特点。
而“陈文”将“游戏”概念由一元统一,变成二元对立或多元分化,将“游戏”解构为:game、play或play game,使得“游戏”自身立场随意分解,定义的基础也同时被解构。概念不同,必然导致方向性的差异,使得真正的本质无法显现。因为,“如果语言要成为可能,我们就得指向对象、辨认对象才行”[13]。这已经提醒我们,在辨认“竞技”时,到底是“play”或“game”,毕竟“陈文”在“游戏”中显现出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导致在本体论意义上,“竞技”概念无法在“游戏”中得到证实。
在现实的生活中,“游戏”的意义实在是太过泛化,就连生活、文化、思想和存在都是游戏的范畴,并且,语言交流中的随意运用,用来定义“实体”的概念实在不可取,因此,在定义“竞技”概念时就显得无意义了。如同经常在语言中运用到:竞技是生活、是文化、是知识、是运动、是游戏等,但表述概念时就显得苍白无力。游戏性只是“竞技”的内在功能之一,如同:竞争性、目的性、观赏性、娱乐性、主动性、功利性等,游戏性在“竞技”中并非首要特征。
无论是“此游戏”还是“彼游戏”都未能跳出“游戏”固有思维局限,“游戏”概念自身的混淆和双重定义,必然导致定义“竞技”时无立场的出现。因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语言是趋向于使用逐渐简化的过程,而将“play和game”在“游戏”定义上的区分,必然导致概念运用上的混乱。在定义“竞技”时,我们关注“游戏与技艺”之间的“是与非”,而不是游戏之内的“此与彼”。
4 是与非的认识
4.1 “竞技”非动物性
“陈文”认为“动物可以play,唯有人game”,“游戏”被分割成两个部分,难道人真不可以“play”吗?在“竞技”中,又适用于“游戏”的哪个部分?这显然是不可取的。“竞技”必定是人的实践活动,而动物不“竞技”只“游戏”,“陈文”自然注意到这一点,并以此为据证明“play和game”之间的疏离。但却并不能为“竞技是游戏”提供更多的证据,反倒是将“游戏”概念拆解。同时,“竞技”却与“play和game”在现实中存在着广泛的联系,运动项目和赛会名称中词语运用就是很好的证明,因此,“动物可以play,唯有人game”必定是假命题。在“游戏”概念中,所显示出的动物性,并不能证明“竞技是游戏”,而“竞技”非动物性特征,却能在“技艺”的概念中反映出来。
4.2 “竞技”非随意性
“游戏”中体现出随意性、非生产性和无目的性的特征来,“游戏”只局限在自我的价值空间中,在自身中证明并完结。而“竞技”却是人有目的、严肃和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它需要追求人性的完善、生命的卓越和能力的塑造,在体力竞争中获得尊重、敬仰和荣誉。古里奥尼斯[14]谈到:“体育的意思是使身体变得出众的努力行为,倡导有道德、有尊严、完全尊重对手的比赛方式。游戏的意思也是使身体出众的努力行为,但是方式充满伪装、狡诈、虚伪、谎言和讽刺。”从中感受到,在社会生活中“游戏”不严肃、不正经和世俗的文化品质,而“竞技”却始终置于高尚、德行、荣耀和显赫的文化氛围之中,成为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同时,“竞技”本质动因在于竞争获胜、追求最佳成绩和体现极限能力。而这一些特性是“游戏”所不具备的,“游戏”中不必体现最佳的竞技水平,只需要在“游戏”获得乐趣、戏谑和玩笑而已。“竞技”不是随意的活动,并非存在于虚拟的空间之中,而是人生命力价值的自我确认。
4.3 “竞技”非虚拟性
“游戏”在特定的空间进行,并且是对现实生活的模拟,虚构出欢喜、游离的场景,实现某种精神的愉悦,当“游戏”结束后似乎“游戏”并未发生过,“游戏”在自身中得到完结。而“竞技”带来胜利和失败,追求荣誉、释放力量、获得尊重、赢得赞美,当“竞技”结束之后,现实生活中依旧回荡“竞技”时的景象,并且可能因此获得永恒的声誉,“竞技”中体现出极限能力。因此,“竞技”不可能存在于虚拟的空间之中,它是跨时空的因素,无法在自身中获得完结,并且还将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持续的影响效力。没有人会认为运动员艰苦的竞技训练,是无目的、无意义和非生产性的事情,花十年或十几年的时间进行艰苦训练,难道是在“玩耍”或是“游戏”。在现实生活中,“竞技”已然成为了一项国家的事业,民族的体质、群众的休闲、身体的教育都是这一事业的组成部分,而非是在“游戏”中度过光景。体育大国和体育强国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更不是玩耍的游戏,而是“体育人”的工作和事业,它不存在于虚拟的场景和空间之中,而应该是我们共有的价值存在。
综上认为“竞技”本质非游戏。因为,“竞技”和“游戏”本身具备两种不同的特性,“游戏是天性,是先天具备的能力;竞技是习惯,是后天练习的结果”[15]。“竞技”不依靠艰苦、持久的身体训练、思想锻造和技能磨练,是无法战胜对手并获得竞赛的优胜,因此,竞技更多地体现出“技艺”的品质,“竞技本质技艺论”才是对抗“游戏论”的真正观点。 [2] 刘欣然,余晓玲. 竞技本质非“游戏论”——就本质主义立场与军献兄商榷[J]. 体育学刊,2011,18(3):7-13.
[3] 克尔凯郭尔. 非此即彼:一个生命的残片(上)[M].京不特,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45.
[4] 张志扬. 偶在论的谱系:西方哲学史的“阴影之谷”[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3.
[5] 奥卡姆. 逻辑大全[M]. 王路,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59.
[6] 亚里士多德. 范畴篇 解释篇[M]. 方书春,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13-19.
[7] Harry Edwards. Sociology of sport[M]. Home-wood,Ⅰ11:Dorsey,1973:90.
[8] Roger Caillois. Man,play and games[M]. 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1:4.
[9] 约翰·胡伊青加. 人:游戏者:对文化中游戏因素的研究[M]. 成穷,译.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7.
[10] 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修订译本)[M].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14.
[11]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哲学研究[M]. 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7.
[12] 刘欣然,李亮. 游戏的体育:胡伊青加文化游戏论的体育哲学线索[J]. 体育科学,2010,30(4):69-76.
[13] 希尔贝克,伊耶. 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M]. 童世骏,郁振华,刘进,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12.
[14] 塞莫斯·古里奥尼斯. 原生态的奥林匹克运动[M].沈健,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4:41.
[15] 刘欣然,张学衡. 基于游戏理论的体育哲学考察[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34(4):39-34.
[16] 海德格尔. 形而上学导论[M]. 熊伟,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8.
[17] 刘欣然. 生命行为的存在——体育哲学、历史与文化的线索[M]. 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4:306.
[18] 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科伦理学[M]. 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23.
关 键 词:体育哲学;本体论;竞技;技艺;游戏;玩耍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5)05-0011-06
Abstract: The separation of the concept of game derived from etymology can’t be used as the foundation for defining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while both play and game are not provided with the priority to define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In the mean time, the complexity, variability and randomness of game meanings are proven again in the process of distinguishing the concept of “game”, hence game is not the most appropriate generic concept of athletics. Distinguishing the concept of game within this and that, and deconstructing the game itself, failed to enable athletics to be constructed in terms of concept; while screening beyond the concept of game is really the rational way to resolve the ambiguity of the concept of athletics, and skill is provided with more priority in the definition of athletics.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context make the concept of game ambiguous, obscure and multivocal, the theory of the essence of athletics being not game, and the theory of the essence of athletics being skill, are conclusions drawn from the logical definition of athletics.
Key words: sports philosophy;ontology;athletics;skill;game;play
学术不争不明,问题不辩不清。陈璐等[1]以论文《此游戏论非彼游戏论》(以下简称“陈文”)与我商榷,这是学术研究中的思想交锋,我有回应的必要。《竞技本质非游戏论》[2](以下简称“刘文”)主要观点是排除“游戏”在定义“竞技”概念时,本质不清内涵空洞的干扰,使“竞技”引向确定的“技艺”知识领域,从而建立起竞技概念的本质内涵和感性外观。“陈文”认为在游戏概念之中,应该区分play和game的内涵,并试图寻找“竞技”与两者之间的联系。对比发现“刘文”立足于本质主义的立场,寻找到“游戏”不可定义的证据,并重新建立“竞技”概念的定义路径和基础;而“陈文”从词源学或语言学的视角,证明“游戏”耐人寻味的多样性,而主张与“玩耍”概念的区分,从而导致“游戏”虚无泛化概念的不证自明。“刘文”以本质主义为据,关注“竞技”概念的本质内涵;而“陈文”以语义词源为证,重视“游戏”含义的内容区分,立场不一这自然导致“陈文”深陷“关公何以战秦琼”的自问之中。寻找“竞技”本质内涵,在“游戏”和“技艺”中必然是“非此即彼”[3],据此作出回应。
1 基本观点
对于事物本质的探索,会以“某某是什么”的形式出现,这一符号性的解问形式,涉及到事物的普遍性(共相)问题,成为人类认识的首要思考方式。对于“竞技”是什么?“刘文”的观点是“非游戏”乃是“技艺”,而陈文的观点是“游戏”,并用“此游戏和彼游戏”来进行说明。
“刘文”的主要观点:1)“游戏”是人的活动天性和本能,“竞技”是人的运动传习和经验;2)本质主义立场寻找“竞技”的本质,而反本质主义正好借语言描述拆解“游戏”的本质;3)“游戏”的目的在于内在性的呈现,而“竞技”的目的在于外在性的表现;4)“竞技”在于身体行为的实践;而“游戏”在文化中走向易变多义;5)竞技是身体性运动竞争的技艺。从中可以看出,“游戏”和“竞技”存在着某些不一样的特征,使得本质上两者能够得到区分,重新建立“竞技”的概念,会对“竞技”在知识体系上的建构有所帮助。
“陈文”的主要立场:1) play和game应该分别翻译为“玩耍”和“游戏”;2)动物可以play,而只有人能game;3)在游戏理论中应该区分玩耍(play)和游戏(game)的含义;4)玩耍(play)在西方学者中的定义应该被重视;5)竞技是身体活动性游戏。综合以上观点,使“游戏”囿于自身的概念之中,并进行含义支解,导致本身混乱的“游戏”概念,又增加了易变的证据,使得定义的基础更不牢固。 3.2 彼游戏之外
不可否认,“陈文”关注英语“游戏”概念“play和game”的区别,对于研究“游戏”本质具有重要价值,但在定义“竞技”时却会显示出相反的效果。同时,没能真正理解胡伊青加用荷兰语(属日尔曼语族)所表达出的“游戏整体观”,和“游戏”在社会生活的整体性、综合性和全面性的意义。胡伊青加认为“游戏”在生活中所反映出的现象、性质和功能才是根本的、首要的任务,其文化表现才是主要的研究重点。
同时,“陈文”也没有发现“刘文”所持的“游戏整体观”立场,并利用“游戏”之分离进行争辩。在游戏整体观中,“游戏可能是体育起源的一种解释,但是‘游戏’却不能解释为‘体育’,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就反映在社会属性之中”[12]。从中传递出,“游戏”和“体育”在现象上联系,本质上区别的观点。“游戏”和“竞技”并非没有联系,但是作为定义“竞技”的基础,“游戏”显然不是最合适的属概念。因为,“游戏”(play和game)不具备在定义“竞技”概念中的优先性,自身却表现出不稳定、不准确和不一致的特点。
而“陈文”将“游戏”概念由一元统一,变成二元对立或多元分化,将“游戏”解构为:game、play或play game,使得“游戏”自身立场随意分解,定义的基础也同时被解构。概念不同,必然导致方向性的差异,使得真正的本质无法显现。因为,“如果语言要成为可能,我们就得指向对象、辨认对象才行”[13]。这已经提醒我们,在辨认“竞技”时,到底是“play”或“game”,毕竟“陈文”在“游戏”中显现出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导致在本体论意义上,“竞技”概念无法在“游戏”中得到证实。
在现实的生活中,“游戏”的意义实在是太过泛化,就连生活、文化、思想和存在都是游戏的范畴,并且,语言交流中的随意运用,用来定义“实体”的概念实在不可取,因此,在定义“竞技”概念时就显得无意义了。如同经常在语言中运用到:竞技是生活、是文化、是知识、是运动、是游戏等,但表述概念时就显得苍白无力。游戏性只是“竞技”的内在功能之一,如同:竞争性、目的性、观赏性、娱乐性、主动性、功利性等,游戏性在“竞技”中并非首要特征。
无论是“此游戏”还是“彼游戏”都未能跳出“游戏”固有思维局限,“游戏”概念自身的混淆和双重定义,必然导致定义“竞技”时无立场的出现。因为,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语言是趋向于使用逐渐简化的过程,而将“play和game”在“游戏”定义上的区分,必然导致概念运用上的混乱。在定义“竞技”时,我们关注“游戏与技艺”之间的“是与非”,而不是游戏之内的“此与彼”。
4 是与非的认识
4.1 “竞技”非动物性
“陈文”认为“动物可以play,唯有人game”,“游戏”被分割成两个部分,难道人真不可以“play”吗?在“竞技”中,又适用于“游戏”的哪个部分?这显然是不可取的。“竞技”必定是人的实践活动,而动物不“竞技”只“游戏”,“陈文”自然注意到这一点,并以此为据证明“play和game”之间的疏离。但却并不能为“竞技是游戏”提供更多的证据,反倒是将“游戏”概念拆解。同时,“竞技”却与“play和game”在现实中存在着广泛的联系,运动项目和赛会名称中词语运用就是很好的证明,因此,“动物可以play,唯有人game”必定是假命题。在“游戏”概念中,所显示出的动物性,并不能证明“竞技是游戏”,而“竞技”非动物性特征,却能在“技艺”的概念中反映出来。
4.2 “竞技”非随意性
“游戏”中体现出随意性、非生产性和无目的性的特征来,“游戏”只局限在自我的价值空间中,在自身中证明并完结。而“竞技”却是人有目的、严肃和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它需要追求人性的完善、生命的卓越和能力的塑造,在体力竞争中获得尊重、敬仰和荣誉。古里奥尼斯[14]谈到:“体育的意思是使身体变得出众的努力行为,倡导有道德、有尊严、完全尊重对手的比赛方式。游戏的意思也是使身体出众的努力行为,但是方式充满伪装、狡诈、虚伪、谎言和讽刺。”从中感受到,在社会生活中“游戏”不严肃、不正经和世俗的文化品质,而“竞技”却始终置于高尚、德行、荣耀和显赫的文化氛围之中,成为人们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同时,“竞技”本质动因在于竞争获胜、追求最佳成绩和体现极限能力。而这一些特性是“游戏”所不具备的,“游戏”中不必体现最佳的竞技水平,只需要在“游戏”获得乐趣、戏谑和玩笑而已。“竞技”不是随意的活动,并非存在于虚拟的空间之中,而是人生命力价值的自我确认。
4.3 “竞技”非虚拟性
“游戏”在特定的空间进行,并且是对现实生活的模拟,虚构出欢喜、游离的场景,实现某种精神的愉悦,当“游戏”结束后似乎“游戏”并未发生过,“游戏”在自身中得到完结。而“竞技”带来胜利和失败,追求荣誉、释放力量、获得尊重、赢得赞美,当“竞技”结束之后,现实生活中依旧回荡“竞技”时的景象,并且可能因此获得永恒的声誉,“竞技”中体现出极限能力。因此,“竞技”不可能存在于虚拟的空间之中,它是跨时空的因素,无法在自身中获得完结,并且还将在现实生活中发挥持续的影响效力。没有人会认为运动员艰苦的竞技训练,是无目的、无意义和非生产性的事情,花十年或十几年的时间进行艰苦训练,难道是在“玩耍”或是“游戏”。在现实生活中,“竞技”已然成为了一项国家的事业,民族的体质、群众的休闲、身体的教育都是这一事业的组成部分,而非是在“游戏”中度过光景。体育大国和体育强国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更不是玩耍的游戏,而是“体育人”的工作和事业,它不存在于虚拟的场景和空间之中,而应该是我们共有的价值存在。
综上认为“竞技”本质非游戏。因为,“竞技”和“游戏”本身具备两种不同的特性,“游戏是天性,是先天具备的能力;竞技是习惯,是后天练习的结果”[15]。“竞技”不依靠艰苦、持久的身体训练、思想锻造和技能磨练,是无法战胜对手并获得竞赛的优胜,因此,竞技更多地体现出“技艺”的品质,“竞技本质技艺论”才是对抗“游戏论”的真正观点。 [2] 刘欣然,余晓玲. 竞技本质非“游戏论”——就本质主义立场与军献兄商榷[J]. 体育学刊,2011,18(3):7-13.
[3] 克尔凯郭尔. 非此即彼:一个生命的残片(上)[M].京不特,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45.
[4] 张志扬. 偶在论的谱系:西方哲学史的“阴影之谷”[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3.
[5] 奥卡姆. 逻辑大全[M]. 王路,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59.
[6] 亚里士多德. 范畴篇 解释篇[M]. 方书春,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1:13-19.
[7] Harry Edwards. Sociology of sport[M]. Home-wood,Ⅰ11:Dorsey,1973:90.
[8] Roger Caillois. Man,play and games[M]. New York:The Free Press,1961:4.
[9] 约翰·胡伊青加. 人:游戏者:对文化中游戏因素的研究[M]. 成穷,译. 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7.
[10] 海德格尔. 存在与时间(修订译本)[M]. 陈嘉映,王庆节,译.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14.
[11]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哲学研究[M]. 李步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17.
[12] 刘欣然,李亮. 游戏的体育:胡伊青加文化游戏论的体育哲学线索[J]. 体育科学,2010,30(4):69-76.
[13] 希尔贝克,伊耶. 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二十世纪[M]. 童世骏,郁振华,刘进,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12.
[14] 塞莫斯·古里奥尼斯. 原生态的奥林匹克运动[M].沈健,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4:41.
[15] 刘欣然,张学衡. 基于游戏理论的体育哲学考察[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10,34(4):39-34.
[16] 海德格尔. 形而上学导论[M]. 熊伟,王庆节,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8.
[17] 刘欣然. 生命行为的存在——体育哲学、历史与文化的线索[M]. 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14:306.
[18] 亚里士多德. 尼各马科伦理学[M]. 苗力田,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