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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制度改革,关键何在?邓小平同志在一九八○年就指出:“关键是要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作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这几年,在中央的带动和指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为改革干部制度作了许多探索、试验,有的步子大些,改得深些,有的步子小些,改得程度浅些,总之都在改。这些改革,涉及干部录用、选拔、任免、考核、升降、奖惩、培训,以及离休退休等等各个环节,涉及党政群团和企、事业干部,涉及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系统的干部,采取的方式也多种多样。大体上是围绕以下四个方面逐步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