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4年5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宣布《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草案)》起草完成,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温家宝总理签署,2007年4月5日,国务院第492号令公布了该条例,并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自此.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便成为我国建立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