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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在处理国际事件中,常常是把美国的国内法律法规凌驾于国际法律之上。一般意义上讲,国际条约高于国内法。但现阶段由于各国对如何处理国际法和与国内法的关系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如何对待已承诺的国际条约及其在国内的适用程度,各国仍存在一定差异。一些国家只执行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际条约,很多时候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条约之上。如根据美国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美国可以对来自国外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贸易活动采取单边贸易制裁。近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