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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实验室类污染环境监管的通知》(环办[2004]15号)中明确规定,为了防止实验室类污染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从2005年起国家就开始对各类实验室污染物进行监管,要求实验室废液必须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放。实际上检验实验室也是一个典型的小型污染源,随着检验分析项目的不断扩展,实验室的废液种类不断增加。各级疾病控制中心和学校在重视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的同时,也应对实验室污染引起足够的重视,为推行绿色实验室起表率作用。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