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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市场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政府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方面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政府过度干预经济,会破坏市场自由竞争制度,扼杀经济增长。因此,理清政府与市场的法律边际十分重要。以金融机构危机处理为例,2008年经济危机中各国采取直接注资或接管问题银行的措施,有效地解决了金融困境,但也引发道德危机和财政问题。我国在金融机构危机处理中,亦存在“重行政,轻市场”的情况。对此,本文拟从新结构经济学理论出发,探讨金融机构危机处理中政府与市场的定位问题,为金融机构危机处理提供市场化处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