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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主"、"公平"、"效率"、"公平与效率相结合"都不能作为公共行政的终极目标,公共行政的终极目标应该是满足行政需求,行政需求是社会向行政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提出的合理要求,是公共行政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前提.有一定支配权的政府、有社会责任感的政府、有助于解决问题的行政行为、高质量的信息支撑网络和动态性的公共行政思想是满足行政需求必须具备的条件.行政需求可以通过政治途径、经济途径、社会途径和文化途径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