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有独资公司经过公司制改造,建立了“二会一人四权”的治理结构,但由于“老三会”的存在,形成了“五会六方”的关系,各方关系尚未理顺,对企业搞好经营管理、提高效率,形成一定的制约。如何协调“二会一人四权”与“老三会”的关系,准确界定“五会六方”的角色地位,是构建国有独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