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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2001]8号),保护好国有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2008年10月13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了 (国土资发[2008]202号).垦区如何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农垦士地使用管理水平?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农业部农垦局局长李伟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