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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福建省大中型灌区调研资料的分析,表明福建省大中型灌区存在水费征收困难、灌区运行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并运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结合我国水价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指出收取灌溉水费的合理及合法性,但为了不引起农民的抵触情绪,可以采取由财政补贴全部或部分供水成本两种策略,但由财政补贴供水成本不利于激励降低供水成本及节约用水,必须同时做好水量的合理计量与分配、水费及补贴使用情况的严格监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