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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主要对《义宁州志》中所载的水旱灾害进行分析考察,同时对该地区应对灾害的行为与能力进行研究,旨在对清代这一历史时期义宁州的水旱灾害概况有所了解,同时对当代应对水旱等自然灾害提供经验与教训。
关键词:清代;义宁州;水灾;旱灾;应对
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时期,学者称为“明清宇宙期”,其中各种自然灾害又以水旱灾害为主。义宁州位于江西五大河流之一的修河上游,虽然为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水充沛,但是降雨量在季节、年际分布不平衡,水旱灾害频发。
一、清代义宁州水旱灾害概况
根据笔者对同治《义宁州志》祥异卷的灾害记载进行统计分析,清代义宁州在顺治至同治十二年间发生水旱灾害共48次,其中水灾25次,旱灾23次,平均约四年发生一次旱灾或水灾。其中水灾在八朝皆有记载,至于旱灾,除去雍正朝与咸丰朝无记载外,其他六朝皆有记载。其中不乏水旱灾害同时发生的年份,据同治《义宁州志》载,康熙十年、十六年该州便同年发生水旱灾害且影响较大,蒙恩减赋:
康熙十年水旱频仍,奉蠲田赋十分之三。
康熙十六年三月……安乡九都阴晦寒雨,连日不开……夏四月旱,农未分秧,岁大饥。减赋十分之三。
通过对灾害发生具体月份的史料分析,发现水灾多发生于春夏季节,旱灾则多发于秋冬季节。出现这一原因。也与义宁州的具体空间有关系,义宁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有明显的降水期和枯水期,四至六月处于梅雨季节,极易发生水灾。而八至十月正值天热少雨季节,降水量明显少于蒸发量,所以易发生旱灾。
二、水旱灾害的危害
关于水旱灾害的危害,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灾害发生时所造成直接后果,水灾所造成的淹没庐舍田地、冲决城圯陂塘、淤塞河道、溺死人畜等。如康熙十三年闰五月,由于连日大雨,造成水漫城郭,“漂流千余家,田地沙塞冲决成河,有李维常者,外岀,妻梁氏居坵,湖水起之夜,家口俱没,惟一仆扶梁氏共持一屋梁,随水漂流……”而旱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禾苗尽稿、秋稼绝粒、饿殍遍地等。由于该地区属于典型的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业区,一旦发生旱灾,便会禾苗尽槁,秋稼绝粒,使得一年辛勤付出毫无回报,不仅会使得无力承担税赋,还会因粮食短缺而忍饥挨饿,甚至饿死。
其次为水旱灾害而衍生的次生灾害,如因为旱灾而造成的蝗灾,众所周知,蝗虫是一种喜欢温暖干燥环境的昆虫,干旱的环境对他们的繁殖和生长发育极为有利,一旦发生旱灾,蝗虫就可能大量繁殖,迅速生长。蝗灾的到来,使得刚刚遭受重创的民众与农业再遭重创。水灾所带来的疫灾:在我国古代,医疗卫生事业较为落后,对于疫情,无论是预防能力和应对能力都较弱,且水灾过后,原本救灾与灾后重建就已经较为困难,更无暇应对疫灾。一旦应对不及时,便会使得疫情进一步扩大,难以控制,危害极大。水旱灾害还会造成资源匮乏,物价上涨,对原本已经苦不堪言的受灾群众无疑是雪上加霜,市绝粜籴,民饥不堪,食树皮草根,更有甚者,食土而活。除此之外,还会引发社会动荡,在无灾害的年份,国家的控制力较强,对地方贼寇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但是一旦发生社会灾害,政府的控制力被削弱,他们便会借机而起,破城屠戮、焚毁屋宇、掠夺财物,这无疑使得十分脆弱的社会经济和困顿的民众生活雪上加霜。且这些贼寇之中不乏有因受灾而为贼寇的民众。
三、灾害应对
我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灾害的预防与救济,尤其是在清代,形成了一套以报灾、勘灾、赈济为中心的荒政监察体系。其灾害应对包括灾害防御与灾害救济两大方面。
灾害防御方面最为主要的两项便是兴修水利和设立仓储。“宁州者,江右之大西蔽也。”义宁州地形以崇山峻岭为主,因此,其农田水利主要以陂塘为主。义宁州清代共有农田水利设施1226所,旧额陂塘共1225处,南门堤1处。陂塘不仅可以在涝灾之时泄洪,还能在旱灾时进行农田灌溉。
在遭受严重灾荒之后,统治者对仓储建设也十分重视,清代义宁州在州署西侧和东关漕仓之侧共有常平仓41间,储谷数额约为16000石。且在道光十六年设立郡城义仓。仓储的建立不仅可以在灾害发生时进行救災赈济、平抑物价,还能够给民众借贷籽种、口粮。无论是水利还是仓储,都能够对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与应对。
灾害救济则主要分为政府救济和民间救济两个层面。政府救济主要有抚恤与赈济、蠲免与改折、放宽山川河泽之禁与官员祈祷等措施。清政府在救灾制度在明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单在灾蠲手段上就分得十分细致,大体有“免赋”、“缓徵”、“赈”、“贷”“免一切逋免”等名目。蠲免赋役是历代政府救荒的重要措施,清代也不例外,而且往往赈济与蠲免共行。康熙五十五年连宵大雨,旋复大旱,高下绝收,知州张恺申详廵抚佟国勷,题请恤灾银九百六十两三钱,将五十五年以前民欠尽行免征。蠲免、赈济之外还有缓徵、赈贷、施粥、调粟等措施。
民间救济相对于政府救济而言,一般指民间群体或社会个人为谋求自身的生存而进行的自我救济活动,其行为是民间群体和社会个人。民间救济即在国家救济未能及时到位或者国家力有不逮之时,地方上的富户如地主、商人等和民众出钱粮救济。而且也不乏一些有担当与良知的官员私人救济,乾隆六年夏五月大雨,漂没田庐,知州许渊在申请勘灾轸恤的同时,捐出自己的俸禄赈恤。虽然民间救济中不乏有人抱着某种目的,但是其作用是积极的,在政府救济不及时与救济不力时,他们不仅挽救了灾民的生命,保护了灾后恢复的劳动力。也避免了饥民因为饥饿抢米而发生暴动,维护了地方稳定。且这种乐善之风,对于当地民风的改善大有裨益。
面对水旱灾害,政府、民间都采取了应对措施,以最大努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消极影响,这些防灾救灾理念,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康熙.《西江志》(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2]同治.《南昌府志》(十二年)(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3]同治.《义宁州志》(十二年)(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作者简介:
赖宋存(1992—),男,汉族,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史。
关键词:清代;义宁州;水灾;旱灾;应对
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自然灾害最为频繁的时期,学者称为“明清宇宙期”,其中各种自然灾害又以水旱灾害为主。义宁州位于江西五大河流之一的修河上游,虽然为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水充沛,但是降雨量在季节、年际分布不平衡,水旱灾害频发。
一、清代义宁州水旱灾害概况
根据笔者对同治《义宁州志》祥异卷的灾害记载进行统计分析,清代义宁州在顺治至同治十二年间发生水旱灾害共48次,其中水灾25次,旱灾23次,平均约四年发生一次旱灾或水灾。其中水灾在八朝皆有记载,至于旱灾,除去雍正朝与咸丰朝无记载外,其他六朝皆有记载。其中不乏水旱灾害同时发生的年份,据同治《义宁州志》载,康熙十年、十六年该州便同年发生水旱灾害且影响较大,蒙恩减赋:
康熙十年水旱频仍,奉蠲田赋十分之三。
康熙十六年三月……安乡九都阴晦寒雨,连日不开……夏四月旱,农未分秧,岁大饥。减赋十分之三。
通过对灾害发生具体月份的史料分析,发现水灾多发生于春夏季节,旱灾则多发于秋冬季节。出现这一原因。也与义宁州的具体空间有关系,义宁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有明显的降水期和枯水期,四至六月处于梅雨季节,极易发生水灾。而八至十月正值天热少雨季节,降水量明显少于蒸发量,所以易发生旱灾。
二、水旱灾害的危害
关于水旱灾害的危害,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灾害发生时所造成直接后果,水灾所造成的淹没庐舍田地、冲决城圯陂塘、淤塞河道、溺死人畜等。如康熙十三年闰五月,由于连日大雨,造成水漫城郭,“漂流千余家,田地沙塞冲决成河,有李维常者,外岀,妻梁氏居坵,湖水起之夜,家口俱没,惟一仆扶梁氏共持一屋梁,随水漂流……”而旱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造成禾苗尽稿、秋稼绝粒、饿殍遍地等。由于该地区属于典型的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农业区,一旦发生旱灾,便会禾苗尽槁,秋稼绝粒,使得一年辛勤付出毫无回报,不仅会使得无力承担税赋,还会因粮食短缺而忍饥挨饿,甚至饿死。
其次为水旱灾害而衍生的次生灾害,如因为旱灾而造成的蝗灾,众所周知,蝗虫是一种喜欢温暖干燥环境的昆虫,干旱的环境对他们的繁殖和生长发育极为有利,一旦发生旱灾,蝗虫就可能大量繁殖,迅速生长。蝗灾的到来,使得刚刚遭受重创的民众与农业再遭重创。水灾所带来的疫灾:在我国古代,医疗卫生事业较为落后,对于疫情,无论是预防能力和应对能力都较弱,且水灾过后,原本救灾与灾后重建就已经较为困难,更无暇应对疫灾。一旦应对不及时,便会使得疫情进一步扩大,难以控制,危害极大。水旱灾害还会造成资源匮乏,物价上涨,对原本已经苦不堪言的受灾群众无疑是雪上加霜,市绝粜籴,民饥不堪,食树皮草根,更有甚者,食土而活。除此之外,还会引发社会动荡,在无灾害的年份,国家的控制力较强,对地方贼寇具有一定的震慑力,但是一旦发生社会灾害,政府的控制力被削弱,他们便会借机而起,破城屠戮、焚毁屋宇、掠夺财物,这无疑使得十分脆弱的社会经济和困顿的民众生活雪上加霜。且这些贼寇之中不乏有因受灾而为贼寇的民众。
三、灾害应对
我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灾害的预防与救济,尤其是在清代,形成了一套以报灾、勘灾、赈济为中心的荒政监察体系。其灾害应对包括灾害防御与灾害救济两大方面。
灾害防御方面最为主要的两项便是兴修水利和设立仓储。“宁州者,江右之大西蔽也。”义宁州地形以崇山峻岭为主,因此,其农田水利主要以陂塘为主。义宁州清代共有农田水利设施1226所,旧额陂塘共1225处,南门堤1处。陂塘不仅可以在涝灾之时泄洪,还能在旱灾时进行农田灌溉。
在遭受严重灾荒之后,统治者对仓储建设也十分重视,清代义宁州在州署西侧和东关漕仓之侧共有常平仓41间,储谷数额约为16000石。且在道光十六年设立郡城义仓。仓储的建立不仅可以在灾害发生时进行救災赈济、平抑物价,还能够给民众借贷籽种、口粮。无论是水利还是仓储,都能够对灾害进行有效的预防与应对。
灾害救济则主要分为政府救济和民间救济两个层面。政府救济主要有抚恤与赈济、蠲免与改折、放宽山川河泽之禁与官员祈祷等措施。清政府在救灾制度在明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完善,单在灾蠲手段上就分得十分细致,大体有“免赋”、“缓徵”、“赈”、“贷”“免一切逋免”等名目。蠲免赋役是历代政府救荒的重要措施,清代也不例外,而且往往赈济与蠲免共行。康熙五十五年连宵大雨,旋复大旱,高下绝收,知州张恺申详廵抚佟国勷,题请恤灾银九百六十两三钱,将五十五年以前民欠尽行免征。蠲免、赈济之外还有缓徵、赈贷、施粥、调粟等措施。
民间救济相对于政府救济而言,一般指民间群体或社会个人为谋求自身的生存而进行的自我救济活动,其行为是民间群体和社会个人。民间救济即在国家救济未能及时到位或者国家力有不逮之时,地方上的富户如地主、商人等和民众出钱粮救济。而且也不乏一些有担当与良知的官员私人救济,乾隆六年夏五月大雨,漂没田庐,知州许渊在申请勘灾轸恤的同时,捐出自己的俸禄赈恤。虽然民间救济中不乏有人抱着某种目的,但是其作用是积极的,在政府救济不及时与救济不力时,他们不仅挽救了灾民的生命,保护了灾后恢复的劳动力。也避免了饥民因为饥饿抢米而发生暴动,维护了地方稳定。且这种乐善之风,对于当地民风的改善大有裨益。
面对水旱灾害,政府、民间都采取了应对措施,以最大努力减少灾害带来的消极影响,这些防灾救灾理念,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康熙.《西江志》(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2]同治.《南昌府志》(十二年)(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3]同治.《义宁州志》(十二年)(台湾)成文出版有限公司.《中国地方志丛书》.
作者简介:
赖宋存(1992—),男,汉族,现就读于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2016级中国史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