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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斌同志认为,“一办法两规定”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提出了一些新的普遍规范性的“标准”,如市人大代表应当根据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以口头或者书面等方式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落实这些要求,既要每一位代表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也要代表工作机构和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比如,更多了解代表履职需求,根据代表的意愿做好代表联系社区的安排;做好代表履职登记等日常性工作,为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提供基础素材,并做好报告履职情况的会务安排等工作。立法是个难免有遗憾的工作。代表们对法规提出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