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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院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有其独特的市场定位和规律,必然存在特殊的指导原则,具体包括地方需要、个性优势、行业特色等具体原则。广西大学法学专业“2+3”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并取得明显成效,其对一般院校法学人才培养具有借鉴意义。该模式在探索中,亦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以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一是加强对法学专业“2+3”模式学生的“入口”环节的引导和选择;二是加强对前后两阶段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的统一和衔接;三是对学生的知识结构合理定位并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