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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迫在眉睫,目前最大的阻力莫过于广大教职工担心改革后自己的养老金收入会降低,因此对养老保险改革持怀疑态度。而职业年金制度,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力补充,它的实施不仅可以消除教职工的怀疑,并且可以切实地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本文主要介绍一下高校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弊端以及职业年金的相关概念,重点论述一下在高校实施职业年金的必要性。
【关键词】高校教师 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 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1-0245-01
从目前国情来看,我国高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不需要个人缴费,除掉少数非在编教职工及老的劳动合同工以外。退休后则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承担,单位承担大头。而少部分的缴纳了养老保险的教职工则由单位和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退休金 ,养老保险基金要承担略多一点。
一、高校养老制度概述
1.现存高校养老制度的特点
(1)形式单一,没有补充形式。因此造就了绝大多数的教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恐慌。
(2)养老金的筹集方式主要由国家和高校共同承担,而高校承担大头,在编职工无需个人缴费,没有任何积累的形成。
(3)养老金的受益模式是待遇确定型,根据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此次,浙江普通上调高校等事业单位的退休收入,以生活补贴名目,按不同职务和职称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补贴。
2.高校养老保险制度现存的弊端
(1)不利于激励高校教师的积极性
高校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是形成多元化的收入体系,提高教职工收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高校教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应为其工作期间收入的延期分配部分,而高校教师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是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这与多元化的收入体系是不相符的,如仍以档案工资为基数,待遇势必会降低,影响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不利于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由于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实行的是双轨运行,使得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要远远高于企业,因此高校许多富余人员不愿脱离高校,给高校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高校投入相对不足,高校人员经费紧张,加上近一年来,高校退休人员的待遇大幅度提高,造成了高校自身承担了高额的退休费用,也就是说高校教师的退休待遇是以占用大量高校发展基金为代价的。
(3)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利用
现行高校的退休制度规定男为60岁,女为55岁。但现今人均寿命大大增长,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现行的退休年龄已不完全适用了。而高校教师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他们由于学历高,工作时间偏少,这显然不利于人才的合理使用,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退休年龄偏低,造成了退休人数的快速增长,加大了高校自身的财政负担。
3.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得出,目前的高校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也不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因此势必会有一些举措来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水平。
而建立由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的多层次的高校养老保险制度也是未来改革的方向。作为职业年金制度本身来说,在推进全国事业单位改革和完善高校养老保险体系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职业年金制度
1.职业年金的概念
职业年金通常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它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建立的基金,并由专门的机构打理这部分基金,用于补充职工的退休养老金收入。
2.职业年金的性质
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自主性相比,职业年金既不具备强制性,也不具备个人意义的自主性,年金保险有其独特的性质。
(1)非营利性。职业年金是对基础养老保险的补充,只有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才具有发展职业年金的客观基础条件。
(2)属于单位行为。单位设定职业年金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员工退休后收入的不足、完善员工福利、消化内部资金积累或自有资金的转移等经济功能诉求,也有激励员工、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员工忠诚度等管理功能诉求。
(3)政府鼓励。职业年金保险是自愿行为,但由于其可以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险的责任,政府应予以税收优惠。
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减轻高校自身的负担,促进高校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的离退休费用基本由国家和高校自身承担,替代率达到80%左右(也是这两年才上浮的)。这其中大部分由高校自己负担,因此高校的财政压力非常大。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解决高校养老保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推进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以及养老金的筹集和积累。
2.职业年金能够切实补充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提高幸福感,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
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包括高校教职工在内。按照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替代率下降到50%,引起了教职工的恐慌。而职业年金在这一问题上对养老保险待遇形成了有力的补充,并且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达到保值增值作用,扩大福利化。这样,改革后的养老金总体水平是有可能等同或高于现在的收入水平的。
3.职业年金的实行,有利于实现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转移,实现并轨
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间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导致了人才在两者间的流动。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及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个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相似的、互通的、方便整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使两者统一到同一轨道来,完善了社会的统筹,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统一。
参考文献:
[1]林毓铭.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多支柱体系建设[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10.
[2]马淑杰.高等学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8):152-154.
[3]毛宝海.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由高校后勤社会化阻滞因素所联想[J].经济研究导刊,2009(30):259-260.
[4]于泽远.北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重重阻力[N].联合早报,2009-02-17.
[5]秋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何难改革[N].新京报,2009-10-28.
[6]吴锦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策略[N].组织人事报,2009-11-02.
【关键词】高校教师 养老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 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1-0245-01
从目前国情来看,我国高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上不需要个人缴费,除掉少数非在编教职工及老的劳动合同工以外。退休后则由国家和单位共同承担,单位承担大头。而少部分的缴纳了养老保险的教职工则由单位和养老保险基金共同承担退休金 ,养老保险基金要承担略多一点。
一、高校养老制度概述
1.现存高校养老制度的特点
(1)形式单一,没有补充形式。因此造就了绝大多数的教职工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恐慌。
(2)养老金的筹集方式主要由国家和高校共同承担,而高校承担大头,在编职工无需个人缴费,没有任何积累的形成。
(3)养老金的受益模式是待遇确定型,根据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此次,浙江普通上调高校等事业单位的退休收入,以生活补贴名目,按不同职务和职称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补贴。
2.高校养老保险制度现存的弊端
(1)不利于激励高校教师的积极性
高校教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是形成多元化的收入体系,提高教职工收入,激励广大教职员工。高校教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应为其工作期间收入的延期分配部分,而高校教师现行的退休养老制度是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这与多元化的收入体系是不相符的,如仍以档案工资为基数,待遇势必会降低,影响了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不利于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高校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方面是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由于当前我国在养老保险制度上实行的是双轨运行,使得包括高校在内的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要远远高于企业,因此高校许多富余人员不愿脱离高校,给高校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对高校投入相对不足,高校人员经费紧张,加上近一年来,高校退休人员的待遇大幅度提高,造成了高校自身承担了高额的退休费用,也就是说高校教师的退休待遇是以占用大量高校发展基金为代价的。
(3)不利于人力资源的利用
现行高校的退休制度规定男为60岁,女为55岁。但现今人均寿命大大增长,加上我国“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现行的退休年龄已不完全适用了。而高校教师作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他们由于学历高,工作时间偏少,这显然不利于人才的合理使用,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退休年龄偏低,造成了退休人数的快速增长,加大了高校自身的财政负担。
3.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得出,目前的高校养老保险制度已不能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也不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因此势必会有一些举措来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水平。
而建立由职业年金制度作为补充的多层次的高校养老保险制度也是未来改革的方向。作为职业年金制度本身来说,在推进全国事业单位改革和完善高校养老保险体系的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职业年金制度
1.职业年金的概念
职业年金通常指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它是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单位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建立的基金,并由专门的机构打理这部分基金,用于补充职工的退休养老金收入。
2.职业年金的性质
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强制性、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自主性相比,职业年金既不具备强制性,也不具备个人意义的自主性,年金保险有其独特的性质。
(1)非营利性。职业年金是对基础养老保险的补充,只有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才具有发展职业年金的客观基础条件。
(2)属于单位行为。单位设定职业年金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员工退休后收入的不足、完善员工福利、消化内部资金积累或自有资金的转移等经济功能诉求,也有激励员工、完善治理结构、增强员工忠诚度等管理功能诉求。
(3)政府鼓励。职业年金保险是自愿行为,但由于其可以承担一部分社会保险的责任,政府应予以税收优惠。
三、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职业年金有利于减轻高校自身的负担,促进高校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高校的离退休费用基本由国家和高校自身承担,替代率达到80%左右(也是这两年才上浮的)。这其中大部分由高校自己负担,因此高校的财政压力非常大。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解决高校养老保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例如,推进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以及养老金的筹集和积累。
2.职业年金能够切实补充退休教职工的生活,提高幸福感,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
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包括高校教职工在内。按照社会统筹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养老金,替代率下降到50%,引起了教职工的恐慌。而职业年金在这一问题上对养老保险待遇形成了有力的补充,并且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达到保值增值作用,扩大福利化。这样,改革后的养老金总体水平是有可能等同或高于现在的收入水平的。
3.职业年金的实行,有利于实现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有利于养老保险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转移,实现并轨
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间的养老待遇差距过大,导致了人才在两者间的流动。通过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及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形成了一个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相似的、互通的、方便整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使两者统一到同一轨道来,完善了社会的统筹,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统一。
参考文献:
[1]林毓铭.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多支柱体系建设[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10.
[2]马淑杰.高等学校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8):152-154.
[3]毛宝海.高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考——由高校后勤社会化阻滞因素所联想[J].经济研究导刊,2009(30):259-260.
[4]于泽远.北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遇重重阻力[N].联合早报,2009-02-17.
[5]秋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何难改革[N].新京报,2009-10-28.
[6]吴锦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策略[N].组织人事报,2009-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