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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政协在宗教工作中的独特优势
(一)从性质定位来看,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团结性。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凝聚共识,有利于加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把他们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
(二)从理念方法来看,人民政协秉承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理念,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氛围。这既有利于宗教界委员讲真话、道实情、献良策,也有利于政协组织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全面客观地反映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构建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
(三)从运行模式来看,政协一头连着党委、政府,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另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界别与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充分利用政协的平台与渠道优势,有利于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工作,有利于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有利于了解宗教领域的社情民意与合理诉求,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人民政协开展宗教工作的基本方式
(一)运用统战方法密切联系宗教界委员。目前,全国共有17 000余名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代表、委员。政协要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优势,运用统战方法加强与宗教界委员的沟通联系。一是定期召开宗教界委员座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建议,增进彼此理解互信。二是在调研视察宗教活动场所时,加强与信教群众的交流谈心,深入了解基层宗教真实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沟通平台,在扩大交流中增进共识。2009年,浙江省政协举办“和谐之韵”宗教论坛,来自全省五大宗教的省政协委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围绕“宗教和谐理念”开展交流研讨。
(二)在履行职能中助推宗教工作。一是对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与宗教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会议协商等多种形式,向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客观、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二是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助推党和政府改进宗教工作。三是发挥政协渠道畅通和密切联系宗教界委员的优势,通过广泛、多层的协商增进共识,协助解决关系宗教界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发挥政协宗教界委员的主体作用。人民政协自成立起就把宗教界进步人士作为组成界别。发挥政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就是要发挥他们的履职主体作用和联系宗教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密切联系宗教界群众,通过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多种方式,反映宗教界利益诉求,为党委、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献计出力。二是不同教派的宗教界委员、宗教界委员与其他界别委员在政协平台开展广泛交流,增进彼此共识,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更好地把全体人民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上来。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宗教工作能力。要助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人士。
(四)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宗教工作创新。为适应“互联网+”对委员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各级政协要通过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把宗教界委员每年“两会”期间集中履职拓展为经常性履职,推进宗教工作创新。一是建设网上履职服务综合平台,为委员提供宗教工作信息。二是通过政协门户网站、履职服务平台、APP等政协平台,加强与宗教界委员的日常交流联谊,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三是运用政协提案管理、社情民意信息管理、委员履职管理等系统,分析宗教界委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宗教界所关注的问题,把握规律、因势利导,不断提升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主持专家:孔陈焱 责任编辑:林华山
(一)从性质定位来看,人民政协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最大的包容性和团结性。人民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沟通思想、协调关系、凝聚共识,有利于加强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把他们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
(二)从理念方法来看,人民政协秉承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理念,营造民主、和谐、宽松的氛围。这既有利于宗教界委员讲真话、道实情、献良策,也有利于政协组织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全面客观地反映信教群众的合理诉求,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构建健康和谐的宗教关系。
(三)从运行模式来看,政协一头连着党委、政府,工作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另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界别与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充分利用政协的平台与渠道优势,有利于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团结联谊工作,有利于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有利于了解宗教领域的社情民意与合理诉求,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人民政协开展宗教工作的基本方式
(一)运用统战方法密切联系宗教界委员。目前,全国共有17 000余名宗教界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担任代表、委员。政协要发挥作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优势,运用统战方法加强与宗教界委员的沟通联系。一是定期召开宗教界委员座谈会,集中听取意见建议,增进彼此理解互信。二是在调研视察宗教活动场所时,加强与信教群众的交流谈心,深入了解基层宗教真实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创新沟通平台,在扩大交流中增进共识。2009年,浙江省政协举办“和谐之韵”宗教论坛,来自全省五大宗教的省政协委员、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围绕“宗教和谐理念”开展交流研讨。
(二)在履行职能中助推宗教工作。一是对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与宗教界普遍关心的问题,通过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会议协商等多种形式,向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客观、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二是对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助推党和政府改进宗教工作。三是发挥政协渠道畅通和密切联系宗教界委员的优势,通过广泛、多层的协商增进共识,协助解决关系宗教界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发挥政协宗教界委员的主体作用。人民政协自成立起就把宗教界进步人士作为组成界别。发挥政协宗教界委员的作用,就是要发挥他们的履职主体作用和联系宗教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密切联系宗教界群众,通过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会议发言等多种方式,反映宗教界利益诉求,为党委、政府做好宗教工作献计出力。二是不同教派的宗教界委员、宗教界委员与其他界别委员在政协平台开展广泛交流,增进彼此共识,促进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更好地把全体人民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同目标上来。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宗教工作能力。要助力培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爱国宗教人士。
(四)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宗教工作创新。为适应“互联网+”对委员履职提出的新要求,各级政协要通过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把宗教界委员每年“两会”期间集中履职拓展为经常性履职,推进宗教工作创新。一是建设网上履职服务综合平台,为委员提供宗教工作信息。二是通过政协门户网站、履职服务平台、APP等政协平台,加强与宗教界委员的日常交流联谊,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宗教界人士与信教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三是运用政协提案管理、社情民意信息管理、委员履职管理等系统,分析宗教界委员的履职情况以及宗教界所关注的问题,把握规律、因势利导,不断提升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
主持专家:孔陈焱 责任编辑:林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