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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出口农产品在商品结构、经营主体、出口模式和市场多元化等方面,发生了可喜的变化。2005年,具有比较优势的园艺、畜禽和水产品逐步占主导地位,合计出口183 5亿美元,占农产品出口总额的67.5%;外资、民营企业成为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逐步推广,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获有机认证企业近千家,获出入境检验检疫和机构认证HACCP的食品出口企业近4000家,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有2 800多家;市场多元化格局逐步形成,中国农产品已远销到215个国家和地区。
然而,加入世贸组织4年多来,中国农产品出口频频遭遇国外以质量、卫生和技术标准为借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出口规模受到制约,造成很大损失。出口受阻的农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和水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有4种表现形式:技术性法规和技术标准、标签要求、合格评定程序和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由于技术壁垒具有广泛性、复杂性、隐蔽性、灵活性等特点,现已替代传统非关税壁垒而成为新的最主要的贸易障碍。
据调查,受日本和其它发达国家技术壁垒影响波及的中国农产品中,水、畜、禽产品所受影响较粮食作物为重。分地区调查显示,湖南、贵州等内陆地区,受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较重,受调查的出口企业100%认为出口受到技术壁垒的影响;而福建等沿海地区接受调查的出口企业,有68%认为受到技术壁垒的影响。
技术性贸易壁垒障碍高筑
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对进口农产品实施技术标准十分苛刻的《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在该制度下,对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制定了限量标准,涉及302种食品,799种农业化学品,54782个限量标准,全面提高了进口农产品的技术门槛和市场准入标准,成为一种非关税的技术壁垒,直接影响到中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涉及到中国6000多家对日农产品出口企业,关系到主产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有关统计显示,自2006年5月29日至今,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已对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产生了较大影响,而且风险在不断加大。2006年1至7月,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454亿美元,增幅较去
年同期减少13.5个百分点。其中,6月单月出口6亿美元,同比下降17.9%;7月单月出口6.3亿美元,下降1.7%。200日年7月,中国主要农产品的大部分产区对日出口的增幅都出现不同程度回落,一些大宗优势农产品出口也受到影响。一些原计划200697月出口日本的紫菜,也因上述<肯定列表制度)的限制,至今仍积压在产地仓库。
加入WTO后,中国部分农产品的低劳动力成本优势,基本上被规模小、技术差、质量低、不符合国外有关标准的劣势所抵消,对中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产生了不利影响。例如,中国冻兔出口量曾占世界需求的70%,现在只有个别省份还在出口,出口企业已经由过去30多家缩减为3家。鲤鱼、对虾、贝类等水产品出口也在相继走下坡路。
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阻,在不少情况下是信息系统不发达、缺乏对进口国各种技术限制的了解所致。要获取对方要求的标准、技术法规,常因交涉不力而贻误成交机会,出口成本增加;为符合一些国家的技术标准,企业势必要修改或改变设计、工艺,还要多次检测,甚至推迟交货,相应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
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引发贸易争端的重要领域。在世贸组织争端案例中,有28%是与技术性贸易壁垒有关。例如,中国双孢蘑菇被美国海关以质量和安全为理由,扣押、索赔、退货达100多批次,中国成为美国按术性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中国蔬菜产品也和日本发生了多次贸易摩擦。
从国内方面来看,农产品生产缺乏协调和统一;农产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建设滞后;农业生产的外部环境有污染;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不完善。
从国际方面来看,国际社会对保护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的关注与日俱增。各国为保护国内市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美、日、欧盟三个技术性贸易壁垒发源地,是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世贸组织的有关文件,为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借题发挥”提供了空间。国际市场上农产品已趋饱和的形势,容易引发技术性贸易壁垒争端。
突破技术壁垒指日可待
国外的技术壁垒,给中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提出了严峻挑战。为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需要政府部门、技术管理部门和农产品企业协调一致,继续强化若干带有根本性的应对措施。
(一)政府从宏观层面继续采取相应措施突破技术壁垒
第一,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这是突破技术壁垒的基础和硬工夫。
应该看到,目前中国的标淮北水平与发达国家相差二三十年,高新技术等领域标准经常受制于人。而且,有超过半数的国家标准近乎竣痪,目前只有不足50%的标准技术水平适度超前或符合当前科技、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能实质性发挥作用的技术标准所占比例不足65%。而且国家标准“超龄服役”的现象比较严重,现有21000多项国标平均标龄为10.2年,其中9500多项平均标龄长达12年,而发达国家标准的标龄一般为3~5年。另外与发达国家两年以内进行修订的速度相比,中国平均要相隔4.5年也显得过长。由此看来,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进一步强化国家标准化建设和管理,是一项长期、紧迫而又艰巨的战略任务。

第二,在全面、深入研究国际上各项农业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中国农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修订。
这些标准包括产品标准、生产标准、检验标准、环境标准等,并确立这些标准的法律体系。当前,对《肯定列表制度》中的暂定标准、一律标准,更要深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并加强对农药残留分析技术的研究。要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监督体系和质量论证体系,大力提高中国农产品质量。只有实施“三个体系”并建立可追溯制度,才能使品牌产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获得通向国际市场的身份证和准入证。
第三,进一步加强有关农产品技术
壁垒的信息、咨询、培训等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的预警机制。
帮助企业及时规避风险,掌握主动。要全面了解和研究世贸组织成员,特别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有关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的信息。组织收集、整理、跟踪国外的技术壁垒状况,建立技术壁垒数据库;及时向企业传递有关进口国的最新技术标准,定期发布国外技术壁垒的最新动态。
第四,大力推进环保农业,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