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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法过程和立法构成来看,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既有快速制定与及时修改的成功经验,也有在立法导向、立法内容和立法体系上的诸多不足。基于现行立法经验及欠缺的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立法应作出发展方向上的调整:实现从政策性立法向应用性立法、从"软性"倡导向"软硬"结合、从现实应对向科学前瞻、从政府唱"独角戏"向多主体合作、从分割立法向协调立法的转变。